工作經歷
曾任阿里地區行署辦公室(法制辦)黨組成員、阿里地區行署副秘書長、那曲地區嘉黎縣農牧局局長
立案審查
2017年8月21日中共那曲地區紀委對那曲地區嘉黎縣原農牧局局長次仁桑珠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次仁桑珠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及職務便利,在物資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共4次收受和索要他人錢款15萬元;利用職務便利,侵吞農牧民經濟合作組織扶持資金30萬元。
次仁桑珠身為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喪失,侵害民眾利益,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那曲地區紀委委員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次仁桑珠同志開除黨籍處分;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經那曲地區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次仁桑珠同志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人事任免
2016年2月7日, 次仁桑珠任阿里地區行署副秘書長(試用期一年)。
20 16年2月7日,次仁桑珠任阿里地區行署辦公室(法制辦)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