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概述
檢察機關的法醫既要配合刑事檢察部門參加公安機關偵查的重大傷亡案件的現場勘驗,又要審查公安、法院等機關出具的法醫鑑定書,必要時進行複查復驗,並出具覆核鑑定書。同時在檢察機關自行偵查的案件中,對涉及人身傷亡的現場、屍體、活體、法醫物證及文證進行勘驗、檢查、檢驗鑑定。職業素描
工作內容:
對檢察機關自行偵查的案件中,涉及人身傷亡的現場、屍體、活體、法醫物證及文證進行勘驗、檢查、檢驗鑑定;審查公安、法院等機關出具的法醫鑑定書,必要時進行複查復驗,並出具覆核鑑定書;
對檢察院受理的各類案件,有關活體損傷程式的鑑定;
配合刑事檢察部門參加公安機關偵查的重大傷亡案件的現場勘驗;
檢驗鑑定人民檢察院認為需要直接受理的涉及人身傷亡的其他案件;
參加各檢察業務部門對重大疑難案件的討論,必要時組織法醫共同鑑定;
在檢察人員中普及法醫學知識,開展經驗交流和學術討論,組織以套用為主的法醫學科研工作。
職業要求:
教育培訓: 一般要求法醫學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檢察院法醫需通過公務員資格考試。工作經驗: 了解本專業基礎理論,能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術,並能在實際工作中套用;有獨立解決較複雜技術問題的能力。工作認真細緻、有責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