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學的基本範疇

(一)關於檢察權性質的爭論 (三)我國檢察權的基本內容 (二)主訴檢察官的職責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檢察出版社; 第1版 (2010年10月1日)
平裝: 260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7510203457, 9787510203459
條形碼: 9787510203459
尺寸: 22.6 x 16.4 x 1.4 cm
重量: 399 g

作者簡介

盧建平,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浙江桐廬人,1979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1983年考取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1984年留學法國,1985年獲法國法學碩士學位、1988年3月獲法國法學博士學位,1988年回國參加工作,先後任教於浙江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現任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1996年獲得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2002年獲得北京市五四獎章,2004年當選中國法學會第四屆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2005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計畫。出版著作、譯作近30種,代表作為:《刑事政策與刑法》、《刑事政策的主要體系》、《刑事政策學》、《中國刑事政策研究》、《新刑法理論》、《比較犯罪學》等,在國內外發表文章200餘篇。
學術兼職有:國際刑法學協會執行委員、副秘書長,國際犯罪學會理事,中國犯罪學會副會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內容簡介

《檢察學的基本範疇》共分六章。第一章緒論,主要研究檢察學基本範疇的構成以及基本範疇之間的關係;域內外檢察理論和檢察學研究狀況;可課題研究目標與方法。第二章本體論,以國家權力結構中的檢察權為核心,探討檢察權的性質、內容、功能,以及法律監督權與各項集體檢察職能的關係。第三章主體論,研究檢查權主體的歸屬、設定和最新發展。第四章運行論,重點關注檢察權的行使與制約。第五章發展論,立足中國檢查制度改革發展的歷史背景,確立中國檢察改革的路徑和方式。第六章為附論。

目錄

序言
第一章 緒論
一、基本概念之界定
(一)範疇及範疇體系的發展與構建
(二)檢察學基本範疇的構成
二、研究狀況
(一)域內研究狀況
(二)域外研究狀況
三、研究目標
(一)確定檢察學的研究對象和研究範圍
(二)構建檢察學的學科體系
四、研究方法
(一)哲學分析方法
(二)語義分析方法
(三)歷史分析方法
(四)比較分析方法
(五)價值分析方法
(六)邏輯分析方法
第二章 本體論——國家權力結構中的檢察權
一、檢察權的性質
(一)關於檢察權性質的爭論
(二)對各種觀點的分析與評價
(三)法律監督權:我國檢察權的性質定位
二、檢察權的內容
(一)英美法系國家的檢察權
(二)大陸法系國家的檢察權
(三)我國檢察權的基本內容
三、檢察權的功能
(一)指控犯罪:檢察權的本位性功能
(二)保障民權:檢察權的目的性功能
(三)制約權力:檢察權的本源性功能
(四)守護法律:檢察權的本質性功能
四、法律監督權與各項具體檢察職能的關係
(一)職務犯罪偵查與法律監督
(二)審查逮捕與法律監督
(三)公訴與法律監督
(四)民事行政檢察與法律監督
第三章 主體論——行使檢察權的機關或個人
一、檢察權主體的歸屬
(一)理論爭議——應然的主體
(二)立法規定——實然的主體
二、檢察權主體的設定
(一)縱向設定——內部關係
(二)橫向設定——外部關係
三、檢察權主體的新發展——主訴檢察官
(一)何謂主訴檢察官
(二)主訴檢察官的職責
(三)主訴檢察官的辦案理念
(四)對主訴檢察官的監督制約
(五)主訴檢察官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六)主訴檢察官制度改革的深化
第四章 運行論——檢察權的行使與制約
一、檢察權的行使原則
(一)獨立行使檢察權原則
(二)檢察一體原則
(三)客觀公正原則
二、對檢察權的監督制約
(一)檢察權監督制約機制之內涵
(二)對檢察權監督制約的必要性
(三)檢察權監督制約機制的域外考察
(四)檢察權監督制約機制的基本模式
(五)我國現行檢察權監督制約機制的體系構架
(六)我國檢察權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及其完善
(七)我國檢察權的外部監督制約機制及其完善
第五章 發展論——檢察權的最佳化配置
一、檢察權的配置現狀
(一)域外視野中的檢察體制權力配置
(二)當前我國檢察系統的權力配置
二、當代中國的檢察改革
(一)檢察改革的指導思想與現實意義
(二)改革的原則與目標
(三)檢察改革的重點和難點
(四)檢察改革的路徑和方式
第六章 附論——當代俄羅斯檢察學的基本範疇
一、對當代俄羅斯檢察學的歷史考察
(一)沙皇俄國時期俄羅斯檢察制度的創製
(二)沙皇俄國時期俄羅斯檢察制度的發展
(三)沙皇俄國時期檢察制度的立法規範化
二、對當代俄羅斯檢察學的現狀考察
(一)當代俄羅斯檢察立法與體制的演變
(二)當代俄羅斯檢察學理論的基本狀況
三、當代俄羅斯檢察學基本範疇理論
(一)對俄羅斯檢察學基本範疇問題的探討
(二)當代俄羅斯檢察學理論的基石範疇——法律監督
(三)當代俄羅斯檢察學理論的基礎範疇——檢察權
(四)當代俄羅斯檢察學理論的基底範疇——檢察官與檢察機關及檢察原則、檢察業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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