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甸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三)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業務培訓;負責對市政府與各鄉鎮(街)的人口和計畫生育責任書執行情況的監督與考核。 (四)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對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計畫生育藥具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 (六)制定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並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專業幹部的教育和培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地方性規範檔案;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實施綜合治理。
(二)加強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研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預測我市人口發展趨勢;督促檢查鄉鎮(街)人口計畫的執行情況,保證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項任務的落實。
(三)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業務培訓;負責對市政府與各鄉鎮(街)的人口和計畫生育責任書執行情況的監督與考核。
(四)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對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計畫生育藥具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
(五)負責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市社會撫養費的徵收以及管理和使用,承擔對申請生育二胎的病殘鑑定和部分再生育指標的審批工作;負責兌現全市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扶政策;負責接待處理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來信來訪。
(六)制定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並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專業幹部的教育和培訓。
(七)指導計畫生育協會做好民眾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工作,動員民眾自覺自愿實行計畫生育。
(八)負責對流動人口開展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知識的宣傳諮詢和技術服務,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及局長辦公會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協調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審核及政務督查、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系統內計生幹部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機關的文秘、檔案、車輛管理、日常考勤及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知識的宣傳教育,擬定培訓計畫,規範對宣傳品的管理;負責全市計生系統幹部隊伍建設。
(二)科學技術科
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及管理;做好優生優育指導和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工程,做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及生殖健康感染干預工程;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
(三)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研究提出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指導基層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的兌現;負責全市有關生育證件的發放管理及《再生育證》的審批辦理;負責受理有關計畫生育的來信、來訪及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四)人口發展規劃科(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科)
編制全市人口中長期規劃和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發展年度計畫;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數據統計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業務培訓;負責流出流入人口的統計工作;負責流動人口的信息化建設並建立運用好信息平台;做好對流動人口的各項服務管理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做好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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