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電感器
科技名詞定義
中文名稱:標準電感器
英文名:standardinductor
定義:保存和傳遞電感單位亨利的量值的標準量具。
所屬學科:電力(一級學科);電測與計量(二級學科
概述
用於保存電磁單位制中電感單位亨利的量值的標準量具。其特點是電感量非常準確和穩定,常用作計量標準,或裝在電測量儀器內作為標準電感元件。標準電感器分為標準自感器和標準互感器兩種。標準互感器也常用作保存磁通(磁鏈)單位韋伯的標準量具。標準電感器通常為10進制,其電感量範圍一般為1微亨到1亨,特殊情況下也可做成更小或更大的量值,或非10進制量值。
等級
標準電感器的等級一般由各國計量部門制定的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和有關的國家標準所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作為計量標準用的標準電感器,按其在計量檢定系統表中的位置分為計量基準、計量標準和工作計量器具三檔。按計量檢定系統表的規定,較低檔標準電感器的量值由較高檔傳遞。
中國的自感基準包括一個高穩定的 100毫亨自感器和一台諧振電橋(見經典交流電橋)自感器的量值定期用諧振電橋從電容工作基準(見標準電容器)導出,不確定度(見電磁測量誤差)為5×10-6。中國的互感基準(見彩圖)是一個石英骨架的坎貝爾線圈,不確定度也是5×10-6。
電感基準(包括自感基準和互感基準)保存在國家計量技術機構,用於保存和復現法定亨利單位。電感基準不能輕易動用,一般只用於定期向電感工作基準傳遞量值。電感工作基準是繞在絕緣骨架上的高穩定電感線圈,年變化為10-5量級。
為了使用方便,標準電感器的穩定度也常用級別來表示。例如0.01級標準電感器,表示其年變化在規定的參考條件下小於0.01%。中國的標準電感器從0.01~1.0級,共分為7個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