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農田

標準農田

標準農田:簡而言之就是高產、穩產、優質、高效、安全、環保、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現代化基本農田,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力爭生產出綠色、有機、健康、多樣化的食品。中低產的普通農田可以經過系統改造成為標準農田。

歷史背景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保證國家糧食安全。糧食生產的基礎是耕地,特別是糧地的數量和質量。保證國家糧食安全,核心是要保護好糧食的綜合生產能力,也就是要切實保護好耕地、糧地特別是基本農田,進一步改善農田基礎設施條件,建設高標準農田,做到儲糧于田。因此,加快標準農業建設和加強基本農田保護,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體現,是確保我國糧食安全的重大舉措,也是推進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最基本保證。

評價規範

2016年10月13日,我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規範》發布。《規範》規定了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的目的、任務、內容、程式、方法和成果要求等,適用於各級行政區內高標準農田建設完成後的整體評價工作。

《規範》提出,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時點為每年年末和規劃期末,評價對象為各級行政區內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情況,評價內容包括建設任務、建設質量、建設成效、建設管理和社會影響等五個方面,評價指標劃分為三個層次。

《規範》規定,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應遵循客觀公正、系統科學、可擴展、可操作、實用等原則。

《規範》的發布實施,為落實“到2020年確保建成8億畝、力爭建成10億畝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穩產高產、生態友好的高標準農田”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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