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租私房

“標準租私房”是個特有的歷史詞語,意指“文革”期間被沒收的私房,在落實政策時,由國家規定房租並帶著租戶發還原私房房主的私有房屋。

簡介

標準租私房是指“文化大革命”前個人出租的私房,“文革”初期由政府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接管,“文革”後落實私房政策時帶戶發還產權,並且執行北京市規定租金標準的城鎮私有出租房屋。標準租私房的承租人與產權人之間有的訂有私房租賃契約,有的並沒有訂立契約,但是在此長期居住。然而,由於標準租私房的租金標準長期以來僅僅是按略高於直管公房的租金標準執行,因此產權人要么無力修房,要么拒絕修房,承租人住在這些危房裡十分不安全,而房主也覺得財產收益受到損害……

“文革”初期,北京市共接管私人房產51萬間。1978年開始落實私房政策試點,1983年落實私房政策工作全面展開,在產權人和承租人繼續維持房屋租賃關係,執行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的前提下,帶戶發還了私人出租房。據統計,目前還有近3.9萬間,其中96%分布在東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城區,朝陽、海淀、豐臺和通州區也有少量分布。標準租私房承租戶的認定,以北京市落實私房政策時各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帶戶發還產權的清冊、歷次調租的清冊為依據。但產權人自願將原自住房與直管公房或其他房屋使用權互換、並按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向其自住房屋的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不屬於解決的範圍。

令人費解的“標準租私房”

北京市,張樹芬所擁有的房產有另外一個名稱,叫標準租私房。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員於良介紹,在北京市,相當多的承租人最初租住這些私房是在“文革”期間,有單位作為公房分配進來的,也有個人換過來的。這些房產絕大多數是產權人的祖產,年代久遠,破損嚴重,甚至90%屬於危舊房屋。但由於標準租私房的租金標準長期以來僅僅是按略高於直管公房的租金標準執行,因此產權人要么無力修房,要么拒絕修房,承租人住在這些危房裡十分不安全,而房主也覺得財產收益受到損害。
“明明自己都不夠住,還得把房租給別人,每月收來的房租連修房的錢都不夠。為了這些事,一起住了多年的鄰里之間還得鬧矛盾。”提起前幾年的情形,張樹芬大媽一臉的無奈,“當初為了拿回自己的房子,我們也不知想了多少辦法。到處找相關部門反映,反覆和承租人協商甚至對簿公堂,可問題就是解決不了。”
75歲的李廣田在宣武區堂子街租別人私房住了24年。“一家人擠在2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還沒廚房。”作為標準租私房的承租人,李大爺也有一本難念的經,“我也想搬出去住,可自己實在是沒有那個經濟實力。”
北京市推進解決標準租私房工作督查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劉敬忠告訴記者,2003年初曾做過統計,當時北京的標準租私房有11860戶,而其中10000多戶是許多矛盾交織在一起,很難解決按照原有辦法解決的“老大難”問題。這些標準租私房承租人的處境可以用“三多一少”來概括:收入低的多,退休人員多,所在單位不景氣的多,現有住房面積少。“三多一少”的現實決定了,靠這些人自身的力量改變現狀,改善住房條件的可能性很小。

政府出面化解難題

事情出現轉機是在2003年8月2日。這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劉淇和時任北京市代市長的王岐山來到朝陽區和西城區對標準租私房問題進行專題調研。劉淇指出,解決標準租私房這一歷史遺留問題要創新工作方法,充分運用有關政策,實行責任制,認真抓落實。北京市區政府、承租人單位要承擔責任,承租人也要承擔相應義務,單位、企業、個人要一同承擔,在維護原來工作基礎上,加快工作進度。
劉敬忠說,從這以後,北京市解決標準租私房問題的步伐明顯加快了。
--2003年9月,北京市召開推進落實標準租私房工作會議,主管此項工作的副市長劉敬民和北京市八個區區長簽定了落實標準租私房騰退責任書。
--2003年10月,北京市國土房管局與涉及的86個市屬單位陸續簽定了騰退責任書。
--北京市各區從街道辦事處、基層房管所抽調工作人員,成立專設機構入戶調查,負責落實承租人的搬出工作。
同時,北京市各相關工作部門先後出台了《關於推進本市標準租私房工作的通知》,《關於印發<關於推進本市標準租私房工作中有關搬出安置問題的意見>的通知》《關於<關於推進本市標準租私房工作中有關搬出安置問題的意見>補充意見的通知》《關於標準租私房承租人搬出安置工作程式及購房委託補貼發放辦法的通知》《關於做好危改拆遷和文保區標準租私房承租人搬出安置工作補充意見的通知》《關於做好2003年12月1日起標準租私房按照房屋租賃指導價提租及租金補貼發放工作有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標準租私房承租人申請廉租住房租金補貼配租有關問題的通知》等7個相應的政策檔案,進一步完善搬出安置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具體操作辦法。
承租人是市屬企業職工怎么辦?是中央在京單位職工怎么辦?是外省市退休職工怎么辦?是區屬企業職工怎么辦?私房屬文保區怎么辦?列入拆遷範圍怎么辦?系列化的檔案為各類標準租私房問題提出了多個具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承租人單位、市區兩級政府共同擔起重擔,為承租人落實騰退補償資金,多方尋找房源。
為了妥善安置標準租私房承租人,北京市財政部門積極協調落實財政補貼還貸政策,保證了搬出安置工作的順利實施。到目前為止,北京市區兩級政府和各承租人單位已發放補償款10億多元。

“居者有其屋”

具體政策落實了,補償款發到手了,如何讓已經搬出的承租戶,真正做到“居者有其屋”呢?北京市政府投資興建了朝陽區管莊常泰小區、平樂園小區、豐臺區馬家堡等三個小區,這些專為標準租私房承租人建設的新小區房價控制在每平方米3500元左右,比周邊的經濟適用房價格還要低。同時,要求北京市所有經濟適用房項目積極配合解決標準租私房工作,對標準租私房的購房人實現簡化手續,優先購買的政策。現在加上現房房源、經濟適用房項目和二手房源,北京市政府為騰退私房的承租人準備了總計4500套住房。
據介紹,截止到2004年2月底,北京市已經累計搬出標準租私房承租人6586戶,占到總數13974戶的47%。徹底解決標準租私房問題已被列入北京市政府今年要辦的56件實事之列,剩餘7398戶的搬出安置工作預計將在今年10月前全部完成。
劉敬忠說,標準租私房問題的徹底解決,充分體現出公民的私有財產權益得到保障,讓延續多年的歷史遺留問題得到妥善解決,有效地改善了舊城區內部分居民的居住條件,也為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危舊房改造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這些問題的解決,讓更多百姓實現了自己多年的安居夢。去年年底已經騰出標準租私房的李廣田大爺拿到了約20萬元的補償款,他打算再添點錢買一套經濟適用房和孩子住在一起共享天倫之樂。而張樹芬大媽一心想著把自家的小院恢復成原來的樣子,盡力找回童年時點點滴滴的美好記憶。

標準租私房標準租私房

拆遷補償

拆遷標準租私房時,房屋承租人在拆遷範圍外沒有正式住房的,在搬出時確有困難的,拆遷人可以給予資助或者提供房屋臨時安置。但對承租人來說,不但需符合申請資助和安置的條件,證明自己無他處住房,而且所在單位及上級單位都無力按照規定解決的,拆遷人可按照規定給予適當解決。
具體資助的標準是:拆遷人應當按照所承租標準租私房建築面積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扣除成新價後,對承租人給予資助,其資助的最低限標準為拆遷補償的低限,即按照經濟適用住房均價和規定面積標準計算其拆遷補償價格。
其中經濟適用住房的均價為:在城區和近郊區由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市場供應價格確定;遠郊區、縣的經濟適用住房均價,由區、縣政府根據本地經濟適用住房的市場供應價格確定;而規定面積標準是在2002年12月31日前,城、近郊區按照每戶30平方米計算;遠郊區、縣由區、縣政府根據當地居民住房水平自行確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