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鐵諤

樓鐵諤,男,漢族,浙江諸暨人,1963年4月出生,1983年8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大學學歷。現任浙江省紹興市人防辦主任。2018年2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8年4月,依法雙開。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0年09月——1983年07月,紹興師範專科學校中文專業學習;

1983年08月——1984年04月,諸暨越山中學教師;

1984年04月——1992年10月,紹興日報社記者;

1992年10月——1995年08月,紹興日報社農村部主任;

1995年08月——1998年06月,紹興市政府辦公室調研處(科)處(科)長(其間:1995年09月——1998年01月浙江大學中國現當代文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結業;1997年09月——1997年12月紹興市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8年06月——2004年03月,紹興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1996年03月——1999年01月浙江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本科班學習;2000年02月——2004年03月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工商管理碩士課程班學習);

2004年03月——2005年05月,紹興市政府副秘書長(正局長級)、市府辦黨組成員(其間:2004年09月——2004年11月浙江省委黨校縣處級領導幹部進修班學習);

2005年05月——2009年07月,紹興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府辦黨組成員,市便民服務中心主任、黨委書記,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主任、黨組書記,市招投標辦公室主任、黨工委書記;

2009年07月——2015年06月,紹興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辦公室主任;

2015年06月——2018年02月,紹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紹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民防局)主任(局長);

2018年01月,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2018年02月14日,被免去紹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職務;

2018年02月22日,被免去紹興市民防局局長職務;

2018年02月27日,被免去紹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

人物事件

接受審查

2018年2月,紹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紹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民防局)主任(局長)樓鐵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經查,樓鐵諤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公車,濫發津貼、補貼;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在下屬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巨額財物並為他人謀利,涉嫌受賄犯罪。

樓鐵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紹興市委批准,中共紹興市紀委、紹興市監察委員會決定給予樓鐵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樓鐵諤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審查、調查期間,樓鐵諤作了反思和檢討。樓鐵諤在其撰寫的懺悔錄中剖析,其出現違紀違法的根本原因,是政治規矩意識淡薄,放鬆政治學習;理想信念滑坡,人生追求錯位;法制觀念淡薄,物慾橫流,內心失衡。對不起黨的多年培養與教育,對不起組織的信任與使用。願意接受組織對自己的處理,並以虔誠之心深入懺悔,痛改前非,徹底蕩滌靈魂深處的污泥濁水,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努力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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