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樓塌塌2015年7月23日上午,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一棟老樓的一處二樓陽台坍塌,一樓一名裝修工人被夾在樓體和陽台中間,當場身亡,在二樓陽台的一位老人隨陽台墜下,受傷入院。
同日,河南鄭州也發生了一處陽台坍塌事故,位於該市興華街的一棟居民樓5樓、6樓兩層住戶的南側陽台牆面全部掉落,且該樓多處陽台出現裂縫,引發過路市民擔憂。
此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15年7月17日緊急召開全國老樓危樓安全排查電視電話會議,通報了4起老舊樓房垮塌事故情況。這4起垮塌事故分別是貴州省貴陽市雲岩區、遵義市匯川區、遵義市紅花崗區和天津市西青區發生的房屋垮塌事故。其中,2015年5月20日發生在貴陽市雲岩區的垮塌事故,造成了16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最終公布的調查原因認定為“突發性山體滑坡地質災害所致,滑坡由降雨誘發。”中國人民大學危機管理研究中心發布“危房”風險評估預警,將其風險定級為“中高危”級別。該中心主任唐鈞表示,作出“中高危”的風險評估定級依據主要有三項:第一,全國老房舊房數量多,“危房”風險點多且複雜,防控難度大。第二,“危房”事故頻發,老舊房屋的居民眾多,易引發社會恐慌。第三,“危房”善後處理的責任主體多、責任邊界不清晰,存在責任推諉情況,易引發社會穩定風險。
在2015年7月17日的電視電話會議上,履新不久的住建部部長陳政高強調,要全面、迅速開展老樓危樓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特別是雨季已經到來,一刻都不能耽擱。各地要認真細緻做好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棟、不漏一戶,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立即採取措施全部整治到位。要認真調查前幾起事故的原因,嚴肅處理,決不姑息,處理結果一定要公之於眾。
原因
樓塌塌從近幾年樓房倒塌、陽台等建築構件墜落事故來看,這些建築大多為20世紀八九十年代所建,建築時間不過二三十年。截至2015年,中國房屋安全風險點主要包括房屋施工風險、違章搭建、房屋選址風險、房屋設計風險、房屋“失修失養”、房屋使用風險、不可抗力等7個方面的風險。
老舊住宅倒塌原因主要有三方面:房屋自身質量問題;房屋使用過程中居民私自拆改主體結構;意外荷載,如滑坡、煤氣爆炸等。從已經發生的事故來看,既有單一原因,也有的是多重因素疊加所致。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規定,一般性建築的耐久年限為50年到100年。但是,中國大部分有關房屋質量的相關法律於1993年以後出台,因而此前建造的房屋缺乏嚴格的質量標準。
中國既有建築總面積已經接近600億平方米,與如此龐大的工程量相比,事故率相對並不是很高。但是每一次事故的發生都牽扯到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所以出現任何一次事故都是大事。
近些年,中國針對房屋施工質量逐漸建立起一套較為規範的制度體系。大多數建築問題主要是在房屋長期使用、維護的過程中出現的。災害的發生往往會有一些跡象,發生這些跡象後需要及時採取措施,而這樣的機制在國內的城市和鄉村都是非常弱的。
截至2015年,北京老城裡還有為數不少的20世紀六七十年代建設的簡易樓,這些簡易樓的設計使用壽命是30年,普遍過了50年,但是實際進行改造維護的,到2015年8月為止還很少。相關部門在樓房使用維護過程中的監管職責,比設計、建造、竣工驗收等環節薄弱得多。
措施
樓塌塌1、建立定期排查機制明確各方責任
老舊小區建成時間早、房屋設施老化,物業和業主委員會等機構往往不健全,而當初的建設施工單位很多也已經不復存在,如何有效解決房屋安全風險、發生事故後誰來負責都亟待進行規範。
很多老舊小區房屋都是由單位統一分配的房子,隨著原單位的撤銷合併等,造成房屋產權不明晰。首先應該明晰房屋產權,落實房屋的管理責任。產權明晰後,一般的維修工作應由業主承擔。由於居委會和業主等不具有技術上的能力,政府主管部門應該建立專門的房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制定具體安全標準,出現問題如何處理解決、誰是責任承擔人、政府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都需要明確。像每年車檢一樣,房子也需要定期檢查,及時排除隱患。
現代化的小區住房都需要繳納公共維修基金,由居委會和物業共同進行維修和養護,但是也有相當多的老舊小區缺乏管理甚至不存在管理,業主對如何籌集、使用維修資金往往很難達成一致意見。應該建立業主共同參與的機制,如果涉及樓房安全,影響到居民生命安全的時候,就應該使用強制性機制,而一般的維護保養則使用協調機制。
房屋也是有一定壽命的,樓房破損到一定程度需要有一定機制進行報廢處理。這些軟體建設是近期城市建設中的短板,除了關注新建樓房,應該對舊樓改造予以長期關注。
2、在全國老樓危樓安全排查電視電話會議上,住建部針對老舊房屋安全提出了具體要求。比如,要求各地加大資金投入,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危舊房改造,對需要進行拆除、改建或擴建、翻建的危險房屋,優先納入棚戶區改造計畫;要求各地逐步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加快研究制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關法規政策,逐步形成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物業、社區、街道、房地產主管部門等協調聯動的管理機制。
首先要做好風險識別,針對房屋建築的風險點,從源頭做好排除危險因素的工作;在中觀層面,要針對風險點定期做排查監測;要形成“責任倒查、責任聯動”的機制,做到“責任倒查,一查到底,終身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