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伯坤

中國犯罪學研究會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 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理事、中國檢察學會公訴專業委員會浙江分會理事、浙江省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研究領域:刑事法學(含刑法學、犯罪學、刑事訴訟法學和刑事政策學)

樓伯坤,男,1963年生,浙江蕭山人,漢族,中共黨員。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學術委員會委員、碩士生導師,法學博士。中國犯罪學研究會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理事、中國檢察學會公訴專業委員會浙江分會理事、浙江省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浙江省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顧問、浙江省律師協會涉外與海事海商業務委員會委員、杭州市政法委案件評審專家、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涉法涉訴案件諮詢專家、浙江澤厚律師事務所刑事業務部主任、兼職律師。
研究領域:刑事法學(含刑法學、犯罪學、刑事訴訟法學和刑事政策學) 主要研究成果:先後在《政治與法律》、《法學家》、《法商研究》、《刑事法學》、《刑法論叢》、《檢察理論研究》、《人民檢察》、《犯罪研究》、《河北法學》、《西南政法大學學報》、《蘇州大學學報(哲社版)》、《人民法院報》等刊物上發表論文90餘篇,論文多次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主編《刑法學》(浙江省重點教材)、《刑法》(套用型法學本科教材)、《刑法發展新思域》,合編、參編著作9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項目1項、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1項、中國法學會部級課題1項、浙江省社聯和省教育廳重點課題3項,執筆完成浙江省社聯和法學會“八五”規劃重點課題2項;獲中國法學會“馬克昌杯”全國優秀刑法論文一等獎、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基礎理論優秀成果三等獎、浙江省第十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浙江省第二屆社科聯優秀成果二等獎、浙江省法學會法學研究十年科研成果獎各1項。其提出並創立的行為加重理論填補了國內空白。
代表作有:《行為加重犯研究》(專著)、《加重基礎問題研究》、《論加重犯之加重因素》、《犯罪行為研究體系獨立論——基於刑事一體化的思考》、《比較視野中的犯罪行為——兼論犯罪行為學的誕生》、《論犯罪行為系統化研究的必要性》、《香港刑法中的犯罪客觀要素及對內地的啟示》、《死刑替代位階上無期徒刑的改良》、《死刑司法控制的制度設計》、《刑事法視野中的經濟導向功能研究——基於犯罪學和刑事政策學的雙重考察》、《刑法第133條規定與加重犯理論之衝突》、《論交通肇事罪中逃逸行為的屬性》、《交通肇事“逃逸”的法理分析》、《對刑法第133條“逃逸”的邏輯解釋》、《行賄罪立法中的排除性規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名與實》、《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與盜竊罪的競合法則》、《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的立法選擇》、《論證券交易行為的合法性》、《刑事法視野中犯罪行為研究體系的修正》、《中國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之路徑選擇》、《區域法治與刑事政策區域化》、《經濟變化對刑事政策的引導機制研究》、《偵查管轄中心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以公訴案件為基準的考察》、《刑事偵查程式性違法與證據效力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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