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流坑管理局

流坑管理局的前身為流坑文物管理局。 2004年,為理順流坑村的管理體制,根據市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及樂辦發[2004]12號檔案精神,同意成立了樂安縣流坑管理局,撤銷原流坑文物管理局。 2008年1月,縣委、縣政府為進一步理順流坑管理體制,把流坑村的農村、黨務、社會工作回歸牛田鎮政府管理,流坑管理局專事文物保護和旅遊開發工作,並且由牛田鎮相關領導兼任流坑管理局領導。

流坑管理局的前身為流坑文物管理局。2004年,為理順流坑村的管理體制,根據市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及樂辦發[2004]12號檔案精神,同意成立了樂安縣流坑管理局,撤銷原流坑文物管理局。流坑管理局人員編制為16個,現有工作人員11人。流坑管理局為縣人民政府正科級事業單位,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流坑村古建築群的主管單位,授權管理流坑村的基層黨組織建設、村民自治、農村經濟、鄉村規劃、社會發展、綜合治理和文化、教育、科學、旅遊、衛生、計畫生育、青年、婦女、民兵預備役等方面的工作。流坑村從牛田鎮劃出,由流坑管理局管轄,但流坑村仍屬於牛田鎮的行政區域範圍,其選舉、司法公證、審判、婚姻登記等許可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仍由牛田鎮人民政府負責。2008年1月,縣委、縣政府為進一步理順流坑管理體制,把流坑村的農村、黨務、社會工作回歸牛田鎮政府管理,流坑管理局專事文物保護和旅遊開發工作,並且由牛田鎮相關領導兼任流坑管理局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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