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榴霰彈是以一位英國炮兵少將HenryShrapnel(1761–1842)的名字來命名的,在最初他用自己的時間和金錢進行實驗並且在設計和開發一種新型炮彈達到高峰。這種炮彈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便被高爆彈取代而淘汰。榴霰彈的功能和原理基本上不同於高爆彈的爆炸碎片。
演變
17世紀以來,歐洲出現了將子彈或金屬碎片裝入一個鐵皮桶內製成的霰彈,裡面裝填數十顆鉛彈,鐵皮桶出膛即分解,於是數十顆鉛彈向前以扇面飛行,用於殺傷集合的人馬,稱之為葡萄彈。
18世紀下半葉,歐洲出現了球形爆炸彈,這是一種在重炮和臼炮上使用的一種內裝黑火藥的空心鐵彈,是當時炮彈中最大的一種。內裝定時引線的榴霰彈,又分圓形和尖頭筒形兩種。圓形“榴霰彈”1784年英國皇家海軍的亨利·施雷普內爾中尉發明,又以他名字命名為“謝爾彈”。
1826年以後,英軍開始採用爆炸彈,1839年英國開始裝備改良過的桶型尖頭開花彈,圓錐型的前部穿甲性能大大提高。
製作
《演炮圖說輯要》中繪製有英式榴霰彈形制,稱之為塔彈,並說“用圓鐵板三層,各系小彈於內,中有一圓柱,空腹實火藥,密上,作一耳下通一引,其徑若干配合膛口,入在炮腹,平放,此系登入對陣,兵馬眾多,迫近用,一遭轟擊,火發彈炸,群子飛散,極能傷人。此二式皆系平放,入在尋常大炮”。
缺點
《武器和戰爭的演變》中云:那是18世紀晚期和19世紀初期主要用以殺傷人員的炮彈,但是這種以他的發明者姓氏命名的新彈藥,有它嚴重的固有缺點,如很難讓引信在準確的瞬時引爆;就是引信工作性能完好,也只有高度熟練的炮手,綜合考慮距離、方向、敵上空爆炸高度等諸元以後才能進行射擊。所以榴霰彈儘管成效卓著,在19世紀使用尚不普遍。況且,炮手需要在較遠的距離上發現步兵時,才可使用早爆榴霰彈或其他爆破彈,這樣的機會是不多的。敵人靠近時,則用葡萄彈射擊較為方便和有效。
道光二十三年七月二十七日道光皇帝的上諭中云:“空心炮子炸裂飛擊一條。亦恐無裨實用,緣炮子既出炮口,空中炸開,飛擊何處,並無定準。即如英夷善於飛炮,其所用炸炮亦多有不能炸擊者。”
戰場運用
第一次世界大戰
優點雖然榴霰彈對戰壕和土木防禦工事沒有作用,但英軍仍舊採用作為步兵單位突襲時壓制與防止敵軍在戰壕掩體的布署。而與高爆彈比起來,榴霰彈對英軍步兵的危險性較小-只要己方的炮彈在上方或前方觸發爆炸,進攻的步兵就不會受到炮彈影響;反之,高爆彈的爆炸可能會在遠於100碼之外的任何方向造成破壞與危險。榴霰彈不會造成地面的坑洞,這對於突襲是有利的,因為彈坑會造成地面更難跨越;儘管彈坑也能提供步兵掩護和射擊位置。榴霰彈同樣對於敵軍反攻、工作小組以及任何在開闊地區的部隊有壓制效果。
當英軍實施徐進彈幕射擊時,榴霰彈的黑色火藥引信也提供了有用的掩護效果。
缺點英軍在索姆河戰役中遭受慘重傷亡的關鍵原因之一就在於他們相信使用榴霰彈能夠切斷三不管地帶糾結纏繞的帶刺鐵絲網。事實上,榴霰彈只對殺傷敵軍有用;即使是在確切的條件下諸如在適當的俯角讓彈丸能夠均一的穿過鐵絲網,要擊中並成功切斷鐵絲網的細線的機率是非常低的。彈丸同時也只有有限的破壞效果並且會被沙包擋住,因此在掩體後的部隊普遍上來講是安全的。並且,鋼盔的發配使用像是德軍的德式鋼盔和英軍的Brodiehelmet也能夠抵擋榴霰彈彈丸並保護穿戴者免於頭部傷害。
榴霰彈的成本比高爆彈還高而且炮彈彈身需要更好的鋼材。與高爆彈比起來它也更難精確的使用,因為要在對的時機設定正確的引信來引爆炮彈是非常關鍵的。這亦需要炮兵觀測軍官擁有相當多的技巧來攻擊移動目標。
另外一個複雜的因素是實際的炮彈引信時間會受到氣象狀況所影響,而影響到炮口的初速。無論如何,英軍在每一座炮使用了引信指示器依照炮口初速來決定正確的引信時間長度。
鴉片戰爭
道光二十年(1840)十二月二十一日,欽差大臣琦善奏:“所謂飛彈者,子內藏放火藥,所至炸裂焚燒。又有炮內盡屬鐵片,繫於桅桿顛頂,高出炮台之上,能使射入台內,一經散落,約及數十丈廣遠,而台內台外同時被焚。他如火槍、火箭、火罐、火髦之類,亦皆遠且準,而為我師之所不及。”琦善所言的“飛彈”指的是包括榴霰彈在內的新式爆炸彈,,其中“炮內盡屬鐵片”者便專指榴霰彈而言。
用於恐怖攻擊
2013年4月16日,發生在美國的波士頓爆炸案,嫌犯使用的炸彈就是裝滿了榴霰彈的電壓力鍋,該“巨型炸彈”被裝在背包中,並且由定時器進行控制。該爆炸案共造成3人死亡,百餘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