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居民辦理戶口指南

榮成居民戶口由派出所辦理。

出生入戶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2、入戶備查聯。

戶口遷出

1、升學:錄取通知書、戶口簿

2、其它:準遷證、戶口簿

死亡註銷

1、火化證

2、戶口簿

戶口變更

1、未滿16周歲的公民更改姓名,由派出所直接審批辦理。

2、16周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到派出所申請填變更表逐級審批辦理。

3、公民年齡原則上不能更改。對有充足證明材料的,到派出所申請填變更表逐級上報審批辦理。

五、非農業落戶

(一)畢業生落戶

1、戶口遷移證

2、市人事局(大中專)、市教委、市勞動局(技校)入戶介紹信

(二)復員轉業軍人落戶

1、安置辦(人事局)的落戶介紹信

2、原戶口派出所銷戶證明(轉業不要)

(三)刑滿釋放入戶

1、釋放證明;

2、釋放介紹信

3、原戶口派出所銷戶證明

註:農業復員退伍和刑釋人員持有關證明到派出所直接辦理入戶手續。

戶口遷入

(一)婚遷(男女須有一方在文登)

1、農遷農或非遷非審批表(省外遷入另填省外遷入呈批表)

2、男、女雙方戶籍證明

3、結婚證及複印件

4、鎮(辦事處)計生辦把女方納入計生管理證明

5、遷戶申請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1、農遷農或非遷非審批表(省外遷入呈批表)

2、遷戶申請

3、鎮(辦事處)計生辦出具的是父子(女)關係的隨機查詢證明

4、子(女)戶籍證明

5、父(母)戶籍證明及結婚證等相關證明

(三)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1、農遷農或非遷非審批表(省外遷入呈批表)

2、父(母)戶籍證明

3、子(女)戶籍證明

4、是父母子女關係的相關證明

(四)工作調動

1、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2、商調函複印件

3、戶籍證明

4、女的須有計畫生育證明

暫住戶口

1、居民身份證及複印件;

2、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

3、育齡婦女須有《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證明》;

4、一寸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照);

5、工本費5元/證。

註:身份證和暫住登記,均由派出所直接受理。

非轉農

1、本人非轉農申請書;

2、戶籍證明;

3、村委會同意接收證明;

4、派出所審核同意後報市局審批。

收費標準

1、遷移證:3元/證;

2、準遷證:2元/證;

3、非農業落戶單:1元/份;

4、戶口簿:農業5元/本,非農業6元/本;

5、暫住證:5元/證;

6、居民身份證:申辦10元/證,補辦20元/證,快證50元/證;

7、出生申報:每人2元;

8、分戶、並戶:每次5元;

9、出具戶籍證明材料:每份5元;

10、戶口遷移,每人2元,因參軍、復員、轉業或大中專新生入學辦理戶口不收手續費;

11、變更姓名、性別、民族、籍貫、出生日期,每人次2元,變更其他項目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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