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設定
楚天學者崗位設定應與高等學校重點學科、品牌專業、重點實驗室和新興交叉學科建設相結合,原則上在二級學科或省級以上品牌專業設定,分期進行。楚天學者崗位屬流動崗位,由“楚天學者計畫”專家評審委員會根據學科、專業發展和學術梯隊、教學團隊建設需要,按規定程式定期評審,教育廳確認。設有楚天學者崗位的學科可根據學科、專業建設發展需要同時聘任楚天學者講座教授、特聘教授(主講教授)和楚天學子若干名。
講座教授職責
1、開設本學科前沿領域的課程或講座,指導或協助指導博士生、碩士生;
2、對本學科的發展方向和研究重點提供重要諮詢建議,促進本學科跟蹤國際學術前沿;
3、面向湖北省發展戰略需求和國際科學與技術前沿,積極組建或參與組建具有先進水平的創新團隊;
4、參與“楚天學者講壇”活動。
特聘教授職責
1、講授本學科核心課程,指導博士生、碩士生;
2、正確把握本學科的發展方向,提出具有戰略性、前瞻性、創造性的研究構想,帶領本學科在其前沿領域達到國內領先水平、趕超國際先進水平;
3、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國際科學與技術前沿,積極爭取並主持國家科研項目、省重大科研項目研究;在本學科領域開展原創性、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和關鍵領域攻關,力爭取得標誌性成果;
4、領導本學科學術梯隊建設,根據學科特點和學科發展需要,組建並帶領一支創新團隊進行教學科研工作;
5、參與“楚天學者講壇”活動,聘期內每年至少主講1次專題報告。
主講教授職責
1、主講本學科專業基礎課或專業課程,編寫高水平教材;
2、根據學科專業發展的最新進展,開設專業前沿課程和學科交叉課程;
3、引領本專業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的成果具有創新性,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4、 指導、培養本專業教學團隊建設。
楚天學子職責
1、講授本學科專業課程;
2、了解本學科的發展方向和研究重點,能開展跟蹤國際學術前沿研究工作;
3、根據學科特點和學科發展需要,積極參與創新團隊科研工作;
4、參與“楚天學者講壇”活動,聘期內每年至少針對本科生和研究生主講1次專題報告。
招聘條件
講座教授招聘條件
1、熱心為聘任學校服務,科學道德高尚,學風嚴謹,為人正派,富於合作精神;
2、在國外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一般應擔任高水平大學副教授及以上職位或其他相應職位;
3、學術造詣高深,在國際上本學科領域具有重大影響,取得國際公認的重大成就;
4、保證聘期內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個月以上。
特聘教授招聘條件
1、熱心為聘任學校服務,科學道德高尚,學風嚴謹,為人正派,富於合作精神;
2、一般具有博士學位,在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年齡45周歲以下,對特別突出和緊缺的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3、國外應聘者原則上應擔任高水平大學助理教授及以上職位或其他相應職位;國內應聘者原則上應擔任教授或相應職位3年以上;
4、勝任核心課程講授任務;
5、學術造詣高深,在科學研究方面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的重要成果;
6、具有發展潛力,對本學科建設具有創新性構想和戰略性思維,具有帶領本學科在其前沿領域趕超或保持國內、國際先進水平的能力;
7、具有較強的拼搏奉獻精神和相應的組織、管理、領導能力,善於培養青年人才,注重學術梯隊建設,能帶領一支創新團隊協同攻關;
8、保證聘期內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9個月以上。
主講教授招聘條件
1、熱心為聘任學校服務,教書育人,學風嚴謹,為人正派,富於合作精神;
2、長期在高等學校從事本科專業教學工作,承擔過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基礎課或專業課程主講任務,所講課程受到師生和同行好評。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3、國外應聘者應擔任高水平大學助理教授及以上職位或其他相應職位;國內應聘者應擔任教授或相應職位5年以上,獲得過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或者曾擔任過國家精品課程負責人;
4、能夠保證在聘期內每學年在受聘高校系統講授1-2門本科課程。
楚天學子招聘條件
1、熱心為聘任學校服務,科學道德高尚,學風嚴謹,為人正派,富於合作精神;
2、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前述高等學校和國外著名研究機構任職1學年以上並獲得突出成果,年齡在40歲以下;
3、獨立完成教學和科研工作;
4、保證在受聘學校全職工作。
考核管理
高等學校與楚天學者通過簽訂聘任契約和工作任務書的辦法明確聘任雙方的責、權、利關係。楚天學者在聘期內所取得的教學科研成果,包括研發高新技術、轉化科技成果、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取得的收益等按照國家有關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楚天學者實行聘期目標管理。高等學校每年對受聘的楚天學者按確定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教育廳備案。教育廳定期對高等學校“楚天學者計畫”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並組織有關專家對聘期內楚天學者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學科發展情況進行期中考核評估和聘期屆滿考核評估。高等學校於每年11月底前將本校聘任的楚天學者實際在崗工作時間和履職情況向教育廳進行書面報告。楚天學者在聘期內凡經查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高等學校提出處理意見,經“楚天學者計畫”專家評審委員會批准後,教育廳將撤消其楚天學者稱號,由學校與之解除聘任契約,停發並追回已發放的相應資助經費:
1、在聘期內到崗工作時間不足;
2、未能履行崗位職責;
3、有弄虛作假行為;
4、違反學術道德規範;
5、觸犯刑律等。
已受聘教育部“長江學者”或其它省(市)、高等學校特聘教授,聘期內不得再申報楚天學者。楚天學者在受聘期內不得再受聘其它省(市)、高等學校特聘教授。
楚天學者在聘期內一般不得擔任高等學校校級領導及學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職務或調離受聘崗位。對因特殊原因擔任領導職務或調離受聘崗位的特聘教授,教育廳將從其擔任領導職務或調離之日起停發其特聘教授資助經費。
本計畫設立“楚天學者成就獎”,對受聘期間做出重大成就的特聘教授給予獎勵。“楚天學者成就獎”以獎勵自然科學研究為主,每3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原則上設一等獎1名,獎勵人民幣10萬元;二等獎3名,每人獎勵人民幣5萬元。“楚天學者成就獎”獎金由教育廳撥付。
楚天學者聘期屆滿,可續聘一個周期。需續聘者,由高等學校報教育廳批准。續聘期間的資助經費由學校自籌,獲得“楚天學者成就獎”的楚天學者,續聘期間資助經費按照第二十四條相關規定由教育廳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