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蒙溪

楊蒙溪

先後榮獲“雲南省優秀公訴人”、“全國鐵路運輸檢察機關優秀公訴人”等榮譽稱號。 2010年10月,在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的“全國第四屆十佳公訴人暨優秀公訴人”業務競賽上,榮獲“全國優秀公訴人”。 2011年7月,她又榮獲了“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幹警”稱號,並被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榮記“個人二等功”。

昆明鐵路運輸檢察分院檢察官

楊蒙

,女,師範中專畢業,先後取得自學考試的法律大專和西南政法大學法律本科學歷。曾擔任國小教師,後從事檢察工作近20年,先後在開遠鐵路運輸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檢察院和昆明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從事公訴、反貪、瀆檢和研究室等工作,2000年11月選調到昆明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主訴檢察官、反貪局局長助理、反貪局副局長、公訴處副處長。截止2010年她個人承辦案件436件615人,審批案件374件451人,公正執法,不枉不縱,沒有一件案件撤訴,更沒有一件案件被法院判處無罪。
她的左眼意外患了視神經萎縮,屬於目前醫療水平尚無法治癒的眼病,幾近失明。但她很樂觀,總是和同事們開玩笑:“醫生不是說我32歲就會失明嗎,我都已經過了32歲了,還沒有失明,那多過一天我就又多賺了一天。”她認為自己眼睛的使命和蠟燭一樣,蠟燭始終都是要燃燒的,放在需要它的地方燃燒,它可以照亮別人,也可以照亮自己;但是把它放在角落裡面,它最終還是默默地燃燒了,實際上發揮不了它的作用。自己的眼睛哪怕最終要失明了,也要得其所用。與其悲觀、失望地去等待黑暗,不如開開心心的,為了一路上幫助過自己的人,也為了自己所熱愛的事業,盡一份心力。
先後榮獲“雲南省優秀公訴人”、“全國鐵路運輸檢察機關優秀公訴人”等榮譽稱號。 2010年10月,在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的“全國第四屆十佳公訴人暨優秀公訴人”業務競賽上,榮獲“全國優秀公訴人”。同年,她被廣大網民、讀者投票評選為“雲南十大法治新聞人物”。2011年7月,她又榮獲了“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幹警”稱號,並被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榮記“個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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