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被查
2014年5月30日,鹹寧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建設管理局局長楊琦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開除黨籍
2016年3月2日,據鹹寧市紀委訊息:經鹹寧市委批准,鹹寧市紀委對原鹹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建設管理局原局長楊琦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楊琦違反廉潔紀律,接受他人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楊琦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鹹寧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鹹寧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楊琦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