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湜[10]

三年,立制國用司,總天下錢穀,以湜為員外郎,佩金符。 七年,改制國用司為尚書省,拜戶部侍郎,仍兼交鈔提舉。 」廷議善之,因俾第其輕重,人以為平。

楊湜,字彥清,真定藁城人。習章程學,工書算,始以府吏遷檢法。中統元年,闢為中書掾,與中山楊珍、無極楊卞齊名,時人以三楊目之。中書省初立,國用不足,湜論鈔法宜以榷貨制國用,朝廷從之,因俾掌其條制。四年,授益都路宣慰司諮議,遷左司提控掾,請嚴贓吏法。至元二年,除河南大名諸處行中書省都事。三年,立制國用司,總天下錢穀,以湜為員外郎,佩金符。改宣徽院參議。湜計帑立籍,具其出入之算,每月終上之,遂定為令。加諸路交鈔都提舉,上鈔法便宜事,謂平準行用庫白金出入,有偷濫之弊,請以五十兩鑄為錠,文以元寶,用之便。七年,改制國用司為尚書省,拜戶部侍郎,仍兼交鈔提舉。時用壬子舊籍定民賦役之高下,湜言:「貧富不常,歲久浸易,其可以昔時之籍,而定今之賦役哉!」廷議善之,因俾第其輕重,人以為平。湜心計精析,時論經費者,鹹推其能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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