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本溪北鋼集團總經理,本溪市副市級幹部。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10月24日,據遼寧省紀委訊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本溪市原副市級幹部楊新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開除黨籍
2016年9月26日,據遼寧省紀委訊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對本溪市原副市級幹部楊新華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楊新華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家屬收受財物;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侵吞國有資產,涉嫌貪污犯罪;個人決定將公款借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在企業改制過程中,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楊新華身為黨的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新華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以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