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楊文彬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2015年8月,蒲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人員李某,將該局2015年上半年業務科室誤餐費用4800餘元以業務培訓費用名義予以報銷。2015年8月下旬,李某在報銷業務工作會議費用中,又再次將該局平時辦公和接待費用1.1萬餘元以會務費名義一同報銷。作為分管領導,楊文彬在知曉這兩次費用報銷的情況下,仍予以簽字同意,沒有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蒲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楊文彬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2015年8月,蒲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人員李某,將該局2015年上半年業務科室誤餐費用4800餘元以業務培訓費用名義予以報銷。2015年8月下旬,李某在報銷業務工作會議費用中,又再次將該局平時辦公和接待費用1.1萬餘元以會務費名義一同報銷。作為分管領導,楊文彬在知曉這兩次費用報銷的情況下,仍予以簽字同意,沒有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