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俊峰[北京市石景山原團區委書記]

楊俊峰 ,畢業於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講師。2005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團區委書記。 2015年10月,開除黨籍、撤銷共青團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員會書記職務。

人物履歷

1998.09——2002.07 北京大學中文系本科生

2002.09——2005.07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碩士生

楊俊峰[北京市石景山原團區委書記] 楊俊峰[北京市石景山原團區委書記]

2005.07——2006.03 北京大學學生工作部教育宣傳辦公室幹部 

2006.03——2008.05 北京大學學生工作部教育宣傳辦公室副主任

2008.05——2009.12 北京大學學生工作部教育宣傳辦公室主任

2009.12——2012.12 共青團北京大學委員會副書記

2012.12——2015.10 北京市石景山團區委書記

2015.10 北京市石景山科員

人物事件

2015年10月,石景山區紀委對共青團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員會原書記楊俊峰違紀案件進行了查處,現將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

經查,楊俊峰任石景山團區委書記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在組織調查期間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多次離京未依規履行請假報告手續。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款購買禮品送禮、公車私用,收受禮品;嚴重違反財經紀律,通過虛列支出,多付少結、捐款不入賬等形式,設立“小金庫”。並使用“小金庫”款項購買購物卡、禮品卡等送禮,公款宴請、超標準接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楊俊峰身為中共黨員、團區委書記,無視黨的紀律,黨的十八大後,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後,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中共石景山區紀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並經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常委會批准,給予楊俊峰開除黨籍、撤銷共青團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員會書記職務處分(由正處降為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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