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簡歷
1980.11—1984.12,部隊服役;1984.12—1985.01,待安置;
1985.01—1988.12,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工作(其間:1985.01退伍後招為交通警察;1986.09—1988.07,在鄭州市公安幹部學校公安專業脫產學習)、(1984.09—1987.06,在河南大學政治專業專科函授班學習);
1988.12—1995.01,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民警,監察室主任(1988.12錄乾,1989.12任科員);
1995.01—1998.05,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南關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1993.09—1996.07在河南大學法律專業本科函授班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8.05—2000.09,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警務督察大隊大隊長;
2000.09—2002.05,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2.05—2004.06,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縣級)、魏都分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4.06—2007.02,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魏都分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7.02—2007.09,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7.09—2010.06,河南省公安廳警務督察處處長;
2010.06—2012.10,河南省駐馬店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2.10—2016.09,河南省駐馬店市公安局局長(副市廳級)、黨委書記、督察長(兼);
2016.09—2017.12,河南省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7日,駐馬店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召開。會議決定免去楊俊傑同志的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駐馬店公安局局長職務。
人物榮譽
2012年11月24日,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紀委書記劉金國對駐馬店市偵破特大刑事案件專門作出批示:“給予駐馬店市公安機關重獎,發賀電。”2010年6月以來,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廳和駐馬店市委、市政府先後180次向駐馬店市公安局發去賀電、賀信,對駐馬店市公安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2013年,駐馬店市政府作出《關於為駐馬店市公安局和楊俊傑同志記功的決定》,為駐馬店市公安局記集體二等功一次,為駐馬店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楊俊傑記個人二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