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鮑里索維奇·加馬爾尼克

楊·鮑里索維奇·加馬爾尼克

1917年10月27日(11月9日)任革命委員會委員。 1918年3月在全烏克蘭蘇維埃第二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烏克蘭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 1929年10月任蘇軍政治部主任和蘇聯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紅星報》責任編輯。

簡介

楊·鮑里索維奇·加馬爾尼克楊·鮑里索維奇·加馬爾尼克
楊·鮑里索維奇·加馬爾尼克Ян Борисович Гамарник [1894.6.2(14),日托米爾--1937.5.31,莫斯科]蘇聯黨務活動家,蘇聯軍事百科全書中有軍事家稱號的68人之一,一級集團軍政委級(1935)。紅軍總政治部主任(1929-1937),在大清洗中拒絕參加審判而自殺。

生平

1916年加入蘇聯共產黨。1913年在彼得堡大學生組織中開始進行革命工作。1915年在基輔大學法律系就學時,繼續革命活動。1917年10月前任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基輔委員會委員,並一度擔任過書記,積極參加了基輔十月武裝起義的準備工作和反對資產階級民族主義組織中央拉達的鬥爭。1917年10月27日(11月9日)任革命委員會委員。1918年3月在全烏克蘭蘇維埃第二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烏克蘭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作為布爾什維克派的領導人之一,在布列斯特和約問題上堅決捍衛了列寧主義立場,4月在塔甘羅格烏克蘭布爾什維克黨的積極分子大會上當選為烏克蘭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籌備組織局委員。7月5—12日烏克蘭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在莫斯科召開時,他和部分代表受到列寧接見,德國和資產階級民族主義分子及白衛軍占領烏克蘭期間,為地下全烏克蘭中央委員,是敖德薩、哈爾科夫和克里木地下黨的組織領導人之一,大力開展敵後游擊運動和瓦解敵軍的工作。
1918年底—1919年初在哈爾科夫舉行的反對資階級民族主義執政內閣的武裝起義期間,任革命委員會委員。1919年5月起先後擔任過:烏克蘭共產黨敖德薩省委主席,積極參加了烏克蘭黨和蘇維埃的建設工作;敖德薩防禦委員會委員,該委員會領導了南烏克蘭反對鄧尼金軍隊、彼得留拉匪幫和馬赫諾匪幫的鬥爭;第12集團軍南軍隊集群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該軍隊集群在敵後完成了從敖德薩地域到日托米爾的400公里大轉移;步兵第58師政委。還參加過解放基輔作戰。1920-1923年任敖德薩省和基輔省委主席、基輔省革命委員會和執行委員會主席。為組織支援前線抗擊協約國的最後遠征、同富農土匪活動作鬥爭和中內戰爭結束後國民經濟的恢復工作,付出了巨大精力。1923-1928年曆任濱海省執行委員會主席、遠東革命委員會主席,遠東邊疆區執行委員會、遠東邊疆區委書記和西伯利亞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1927.4)。他積極開展遠東地區黨的建設和經濟建設,十分重視加強遠東邊陲的防禦。1928年底任白俄羅斯共產黨中央第一書記和白俄羅斯軍區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為完成蘇聯發展國民經濟第一個五年計畫、實現共和國社會主義工業化和農業改造的任務,為加強軍區部隊,做了大量工作。
1929年10月任蘇軍政治部主任和蘇聯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紅星報》責任編輯。1930年6月起兼任蘇聯革命軍事委員政治部主任、蘇聯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和副陸海軍人民委員,1934年6月起任分管全軍政治工作蘇聯副國防人民委員。
審判了圖哈切夫斯基的時候,有意讓他擔任法庭成員,加馬爾尼克不相信圖哈切夫斯基會是敵人,拒絕參加審判。當天,政治局即作出決定,將加馬爾尼克清除出軍隊,罪名是他參與了圖哈切夫斯基軍事法西斯陰謀活動。31日,加馬爾尼克在家中開槍自殺。第二天的報紙報導說:“加馬爾尼克陷入與反蘇分子勾結的泥坑,顯然由於深怕遭到揭露而於5月31日自殺身亡。”
加馬爾尼剋死後,他的妻子被逮捕判刑,最後死在集中營里。他們的女兒當時還是個不懂事的孩子,但也沒有被放過。剛滿18歲即作為“社會危險分子”逮捕,判了6年徒刑。刑滿後,又被流放。 1956年加馬爾尼克被恢復名譽。

榮譽

在聯共(布)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在第十五—十七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獲列寧勳章和紅旗勳章各1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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