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棗莊市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負責落實人力資源流動辦法,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落實人力資源流動辦法,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擬訂全區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規定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落實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管理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落實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落實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監督執行。
(七)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相關改革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來我區工作外國專家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公務員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區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
(十一)負責落實有關人員調配和安置政策。
(十二)貫徹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負責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規定、辦法;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股室

辦公室(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管理、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協調、督辦信訪事項;負責局機關對外聯絡、接待等行政後勤服務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把關工作;負責綜合性政策調研和協調工作;負責部門新聞宣傳和期刊管理工作,匯集和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信息;負責局機關法律事務,協調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及定期清理、評估工作。

擬訂部門工作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和派駐紀工委的工作聯繫;牽頭組織局機關內部考核工作;負責鄉鎮、街道和區直部門的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和法制學習、培訓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制定普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計畫生育、平安建設、黨群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草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管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負責編報並審核匯總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擬訂全區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承擔部門各類統計數據匯總分析和審核確認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各類專項資金的財務管理;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會計人員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
負責草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政策和安置計畫,完善安置和培訓制度,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就業和保險福利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就業規劃、年度計畫和有關政策;草擬全區人才規劃和高層次人才引進年度工作計畫;貫徹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相關制度;指導和監督有關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落實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區工作政策;參與草擬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貫徹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
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失業人員疾病、生育和死亡有關待遇政策;建立失業預警機制;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措施;負責全區領取失業金期間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的驗收以及再就業培訓補貼、職業介紹補貼的審核和資金撥付。
擬訂全區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貫徹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全區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貫徹執行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審查認定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資格。
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貫徹落實國家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機制;負責落實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和企業職工退休規定;貫徹落實農村養老保險規劃、政策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以及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指導監督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
擬訂全區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和標準;組織擬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藥品、診療、醫療服務設施的範圍及支付標準;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結算辦法;擬訂企業職工疾病、生育期間的待遇規定及標準;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規定和管理辦法。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辦法;擬訂勞動能力鑑定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擬訂工傷待遇規定,審定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傷殘等級。
綜合協調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系統信息管理及政府入口網站、電子政務套用系統和安全保障系統的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保險五大險種軟體的編制及維護工作;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及基礎數據的安全;參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
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辦法和離退休政策;管理區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承擔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有關事項;推行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休假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的確定及工齡計算的規定;參與指導協調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辦理工作。

勞動監察股(農民工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貫徹落實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度。
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解決農民工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擔區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擬訂全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執行情況;受理投訴舉報,查處全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管理、使用和運營中的重大案件;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辦理工作。

勞動關係和爭議調解仲裁股

貫徹落實勞動關係調整的有關政策,負責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管理;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規定、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落實改革改制、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分配;負責落實最低工資標準;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制度;參與有關企業勞動模範的推薦評選工作。
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有關管理工作;依法組織處理勞動、人事爭議;參與處理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辦理工作。

公務員管理辦公室(人才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公務員分類、錄用、登記、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調任、辭職、辭退等方面法規、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法規、政策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落實有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負責組織管理全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推動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草擬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以區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事項,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工作;依法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區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草擬全區公務員培訓和在職教育規劃、辦法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區公務員培訓工作;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工作;草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考核、獎懲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草擬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區政府部門、單位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辦法。
草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草擬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考核認定、考試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中級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工作;負責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承擔有突出貢獻專家及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管理有關工作;承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遴選、申報工作;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辦理工作。

外國專家局

負責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引智成果的評估、推廣和引智示範基地管理工作;承辦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事項;負責引進國外智力信息管理及宣傳工作;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協調處理引進國外智力重大事項;擬訂全區出國(境)培訓管理辦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出國(境)培訓項目的審核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負責有關出國(境)培訓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外國專家來市中工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專項經費資助聘請外國專家計畫編報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聘請外國專家項目的申報;負責外國專家來市中工作的管理服務;承辦“齊魯友誼獎”的推薦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