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文化局

梧州市文化局概況
梧州市文化局是主管文化藝術事業的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文化體制改革。

(二)指導、協調藝術創作、藝術生產,特別是抓好藝術精品的創作和生產,促進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的重大文化活動。

(三)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研究全市社會文化活動的發展趨勢,指導全市民眾藝術館、文化館(站)的業務建設和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和少年兒童文化事業建設和發展。

(四)綜合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指導全市圖書資源的建設和開發利用,指導公共圖書館的業務建設,組織、推動圖書館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五)歸口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與監督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全市文物、博物館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文物事業單位的業務建設;依規章核准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所有權變更項目;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建設項目;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一般文物藏品的測繪、臨摹、拍攝、複製項目和一般文物藏品的調撥、借用、交換、出國展覽。監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管理文物市場。

(六)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文化市場管理辦法,監督、檢查文化市場經營活動,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查處違法行為,淨化和繁榮文化市場。依規章審核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零售、出租)、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七)管理全市電影發行放映事業;促進文化科技工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依規章核准電影發行、放映許可證。

(八)指導藝術教育工作,研究藝術人才需求,安排培養計畫;管理全市對外文化藝術交流工作。

(九)貫徹黨和國家的文化經濟政策,建立、完善文化產業管理機制,推動文化產業和多種經營發展;管理全市公共文化設施。

(十)負責全市文化統計工作;統籌安排文化系統事業單位經費預算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文物經費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藝術、圖書、文博系列職稱的申報、審核、上報、聘任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自治區文化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梧州市文化局設5個職能科(室):㈠辦公室(黨委辦公室);㈡財務科;㈢藝術科;㈣文化市場管理科(對外持市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㈤社會文化科。直屬單位18個,分別是:梧州粵劇團、梧州市歌舞團、梧州市民眾藝術館、梧州市博物館梧州市圖書館、梧州市文化市場稽查支隊、梧州市古建築管理處、梧州市藝術研究所、梧州市文藝培訓中心(藝術學校)、梧州書畫院、梧州市萬秀區文化館、梧州市蝶山區文化館、梧州市長洲區文化館、梧州市雕塑工作室、梧州市文物商店、梧州市文化服務公司、梧州市演出公司、梧州市電影公司。

局領導介紹:

羅紹傑 黨委副書記、局長 辦公電話:0774-6022128

黃上進 黨委書記  辦公電話:0774-6022118

陳天林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辦公電話:0774-6022198

龐燦榮 副局長 辦公電話:0774-6022208

潘康進 副局長 辦公電話:0774-6022129

楊 帆 調研員 辦公電話:0774-6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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