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流程
1.受理
2.勘察(考核)
3.發證
申請材料
(一)場所、團體(複印件各一份,驗原件)
1、申報報告
2、填寫《申請表》
3、法人代表身份證(非本市戶籍者提供暫住證);
4、免冠1寸相片3張;
5、場所租賃資料;
6、申辦者提供驗資證明(10萬元以上);
7、申辦者提供5名個人《演出證》及演出契約;
8、申辦場所提供《章程》(年審不用);
9、場所提供《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10、填《文化經營單位年報表》(年審時提供)
(二)個人
1、填寫《演員個人申請表》;
2、身份證(非本市戶籍者提供暫住證);
3、學歷證明或獲證書;
申請地點
(1)個人辦理: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