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光復後,梅任湖南督府參謀。湖南出師援鄂,率部開赴武漢作戰。同年年冬,任湖南湘軍北伐軍參謀長,進駐荊州,1912年南北和議後,譚延闓委其清丈水陸營產事。1916年討袁之時,任湖南陸軍第-混成旅參謀長。後湘軍改編為第二師三旅五團團長,又改為一師一旅一團團長。1917年應山西督軍閻錫山招赴山西,委以督軍公署參謀兼參謀長,一直在軍旅履職。受陸軍步兵上校加少將銜,後又升為中將。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梅淖敏奉命赴武漢接洽軍事,受程潛委任榷運鄂西,並整理財政,後因病歸田裡。抗日戰爭時,主持“寧鄉地方動員委員會”抗戰團體,為安定寧鄉次序、募集財力支前做了大量工作。1941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