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衛生事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政策措施,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資源配置。(二)指導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工作;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指導全區初級衛生保健、愛國衛生、健康教育、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三)協助市衛生局制定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四)研究醫療機構改革政策,擬訂全區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貫徹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規範服務行為。
(五)擬訂全區醫學科研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醫藥衛生科研攻關,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
(六)依法監督管理採血、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協調組織全區無償獻血。
(七)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和職稱評審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工作。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黨委事務性工作;承擔信息、統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協調安全生產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工作。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衛生工作綜合性檔案;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政治思想工作,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及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指導全區衛生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
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報批;負責協調機關事務工作及機關公務員管理;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局機關及指導醫療衛生單位的組織、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工會、婦女、共青團、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協助做好下屬醫療衛生單位領導班子的配備和管理。
(二)業務股(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研究指導全區醫療機構改革;擬訂全區醫療機構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組織實施醫護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護理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區醫療機構的審批管理;負責醫療事故處理、醫療廣告的初審和宣傳報導。
貫徹落實國家的中醫政策、擬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區中醫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並指導業務建設,組織中醫學術交流與技術合作。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區域內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和蔓延;協助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全區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和大型醫療設備套用質量等。
擬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優生優育)的發展規劃、規章制度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和服務質量監督;協助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業務指導和質量監督;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醫療衛生單位的職稱評定工作;指導全區初級衛生保健、愛國衛生;協調區紅十字會、區獻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