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負責轄區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的登記註冊工作;監督檢查內的經營單位和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依法組織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違法行為;受理轄區內消費者投訴,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實施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契約行政監管,組織動產抵押物的登記;查處利用契約進行違法活動的行為;對轄區內商標實行管理,查處商標假冒、侵權行為;監督管理轄區內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負責戶外廣告的登記初審。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核、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對其登記註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3、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4、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濟秩序的規範管理與監督;監督管理電子網路經營行為。

6、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工作。

7、組織管理廣告審批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8、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契約示範文本,指導辦理契約鑑證,監督管理消費類契約格式條款,組織查處契約欺詐行為。

9、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10、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管理拍賣行為。

11、對企業名稱,馳名和著名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

12、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私營獨資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3、領導市、區、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業務、行政、人事、財物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協會、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14、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設12個科(室):

1.辦公室(加掛信息中心牌子)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草擬重要檔案;負責機文電、要以及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負責全系統檔案、信息、新聞、信訪、統計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負責市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領導班子、外事、社會保險等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系統教育培訓和發展規劃;指導系統基層建設和評選表彰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

3.財務科

研究擬訂財務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措施;編制經費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組織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下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

4.監察室(與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辦公)

負責本系統的監察、紀檢和行風建設、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計生等工作。

5.督察隊

主要職責: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等事項進行現場監督;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和來電中對有關行政效能和廉政勤政的舉報、投訴;承辦領導交辦的需要督察的其他事項。

6.法規科

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組織工展工商行政管理執監督和聽證工作;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培訓;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

7.登記註冊科

負責登記管轄的內資企業的註冊登記,按照授權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及國(境)外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註冊;依照法規規定發布登記公告;指導企業登記註冊工作;協調有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政策。

8.外資科

主要職責: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授權範圍執行。

9.企業監督管理科

負責管轄範圍內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查處無照經營;負責本局登記註冊企業和經營單位的年檢、驗照工作;組織實施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指導企業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10.經濟檢查科(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合署辦公,並加掛(打擊傳銷辦公室牌子)

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監督、協調本系統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工作;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和“12315”投訴舉報中心的工作。

11.商標廣告管理科

組織對商標和特殊標誌的使用以及商標使用許可契約的監督管理;負責商標印製的監督管理工作,審批印製商標單位,負責商標印製業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指導和監督管理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評估機構的工作;負責著名商標的推薦、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廣告經營資格登記工作;監督管理各類廣告活動;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12.市場契約管理科

組織監督、管理各類市場和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指導各類市場進行專項治理;組織對各類市場及各種商品展銷活動、註冊登記工作;指導協調工商所市場巡查工作;組織開展評選表工作,文明市場活動;研究擬訂契約監督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地方契約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的契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監製和推行契約示範文本,辦理契約鑑證,調解契約爭議,查處契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行為。

領導分工

張慶生局長:主持市工商局全面工作。

李君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含信息中心、工商學會)、經濟檢查科(含打傳辦)、法規科工作。掛鈎興寧市局、五華縣局。

鄧建忠副局長:分管人事教育科、市場契約管理科、商標廣告管理科工作。掛鈎平遠縣局、豐順縣局。

王育先副局長:分管登記註冊科、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科、企業監督管理科、機關黨辦(含工青婦)、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工作。掛鈎梅縣區分局。

王正昌副局長:分管財務科、機關服務中心、消費者委員會辦公室(含12315投訴舉報中心)工作。掛鈎蕉嶺縣局。

羅惠娟紀檢組長:分管監察室、督察隊工作。掛鈎大埔縣局。

張耀明支隊長:分管經濟檢查支隊工作。協助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和傳銷工作。掛鈎梅江區分局。

曹泰平副調研員:負責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林榮耀副調研員:協助局領導抓創先爭優、扶貧“雙到”工作。

周志彬副調研員:兼任興寧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工作。

直屬單位

1、經濟檢查支隊

主要職責: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查處全市範圍內市場管理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經銷假冒偽劣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案件。

2、梅江區分局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的登記註冊工作;監督檢查內的經營單位和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依法組織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違法行為;受理轄區內消費者投訴,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實施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契約行政監管,組織動產抵押物的登記;查處利用契約進行違法活動的行為;對轄區內商標實行管理,查處商標假冒、侵權行為;監督管理轄區內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負責戶外廣告的登記初審。下設10個工商行政管理所,分別是三沙工商所,百花工商所,龍坪工商所,大壢工商所,東山工商所,陂塘工商所,西郊工商所,金山工商所,城北工商所,瓜園工商所。

事業單位

1、機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和處理機關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接待、安全保衛、服裝裝備、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房屋的基本建設、維修及物業管理。

2、12315投訴舉報中心

主要職責: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調解消費者權益糾紛,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案件。

3、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掛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職責: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調解消費者權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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