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靜
冒充開發商工作人員,為數十人“購買”經適房,涉嫌詐欺購房款1400餘萬元的梁靜,因涉嫌詐欺罪,昨天在一中院受審。與梁靜一同受審的,還有梁的一位朋友劉濤及梁的男友王樂,他們分別被指控犯有詐欺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盜賣40多套經適房的嫌疑人梁靜被帶出法庭。昨天,這起本市最大的經適房詐欺案在市一中院開審。不到兩年的時間裡,26歲的梁靜自設“售樓處”,攬財1400餘萬元
資料
梁靜1983年出生,是北京人
檢方:被告涉案49套房屋
檢方指控,2006年至2008年期間,1983年10月出生的梁靜假冒開發商工作人員,先後與受害人簽訂虛假契約或口頭協定,騙取數十位受害人購房款1400餘萬元,涉及房屋49套。被告人劉濤,在梁靜的指使下,多次冒充開發商工作人員,為梁靜詐欺提供幫助。
售樓小姐自設售樓處騙得1400萬
幾十位業主在一家名為“梁氏經適房售樓處”辦理手續交錢“購買”經濟適用房。在眾多購房者入住後,項目開發商的工作人員無意間在小區發現尚未出售房屋已經入住,從而揭開了一個手法簡單得驚人、涉及金額同樣驚人的經濟適用房騙局。
犯罪嫌疑人——現年26歲的梁靜,此前曾做過售樓小姐,熟悉經適房開發銷售到物業管理各環節。她以看房為名讓物業公司將鑰匙交給購房者,同時稱售房契約正在辦理。由於購房者許多都沒有購買經適房資格,因此更願意選擇與有“路子”的梁靜進行交易。截至梁靜被拘捕時,她已騙取購房款1400餘萬元。
梁靜的男友王樂被指控
去年4月,明知梁靜已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羈押,仍將梁靜使用贓款購買的薩博、寶馬汽車進行轉移,並提走贓款人民幣4萬元。檢方認為,梁靜和劉濤的行為,涉嫌詐欺,應以詐欺罪追究刑責,王樂則涉嫌犯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被告錢大多在中間人手裡
梁靜承認檢方詐欺的指控,說和受害人簽訂的契約,是她私刻天鴻集團的章後蓋上的,但騙來的大部分錢都在中間人的手裡。
梁靜的律師認為,眾多的受害者均辦理了入住手續,不是梁靜個人能力
所達到的,天鴻集團工作人員肯定有審查不嚴的責任,所以對梁靜應該從輕判刑。
此案未當庭宣判。
鑽行業漏洞設售樓騙局
庭審材料披露,80後女孩梁靜“一夜暴富”的神話之所以能夠輕易實現,緣於她深知並利用了經適房出售的行業漏洞。
梁靜曾在一家房地產公司當過售樓小姐。2006年,梁靜打算購買一套回龍觀的經濟適用房,當時經濟適用房已經很難買到,很多人向她諮詢購買經濟適用房的門道。
發現出售經適房是一個賺錢的機會,梁靜設定了一個“售樓處”開始行騙。此前,她在做售樓小姐時熟知,銷售公司可電話指令物業公司帶業主看房,並交接鑰匙。利用這一行業漏洞,她臨摹了天鴻卓越房地產公司有關負責人的名字,並私刻了該公司的公章。
每次行騙時,她使用“天鴻卓越房地產公司”的名義,先與購房者簽訂假契約並收取房款。隨後,她通過天鴻卓越房地產公司一個叫王某的人與物業公司聯繫,稱“有人去看房簽契約,正在辦手續”,要求物業公司允許購房人看房,並送來鑰匙。隨後,騙到鑰匙的梁靜將該套鑰匙交給購房者,完成了“交房”。
到了後期,為了方便起見,梁靜多次讓劉濤冒充售樓處的工作人員,給物業公司的人打電話,通知物業讓業主看房、給鑰匙,居然次次如願。
得手後購寶馬買豪宅
梁靜的“神通廣大”,在購房者中間口口相傳。很快,一些打算買經適房的人托朋友拉關係找到了梁靜。其中一位鄭女士,一次就介紹了5個人找梁靜買房,結果被騙109萬元。
案發時,已有49位購房者交完房款並在梁靜處辦理了“入住”手續,一些業主甚至裝修好房屋,在新房住了一年多。
2008年,北京首開天鴻集團公司的工作人員到小區辦事時偶然發現,還沒正式對外銷售的房子竟有人入住。隨後,梁靜偷賣經適房的騙局方才敗露。當年4月23日,梁某被昌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梁靜到案後承認,收取購房人大筆房款後,除了給自己購買寶馬車外,她還給男友王樂購買了價值12萬元的手錶、薩博牌小轎車。其餘的贓款,大方的她還給男友家人購置了房產。
這一行為其實也連累了其男友王樂。他本是捷運公司的一名普通職員,在梁靜被警方帶走後,王樂連夜轉移贓款等物,也觸犯了法律。
追問
為什麼受害者眾多?
受害者:看到了辦成的入住手續
據檢方提供的材料顯示,2006年,有朋友托梁靜購買經適房。收了錢後,梁靜幫朋友“買”到了房子,並辦理了入住手續。於是,數十受害者看到辦成的入住手續,紛紛拿出錢來找梁靜幫忙購房。
對於受害人如何辦理入住手續,梁靜在法庭上解釋說,她認識開發商二手房負責人汪某,每次辦理入住手續時,汪某就給物業公司打電話,受害者就能辦理相關手續。
為什麼能辦入住手續?
證人證言:確有一些關係房,領導“打招呼”即能辦手續
汪某在給檢方提供的證詞中,雖未正面針對梁靜的供詞,但他說,小區里確實有一些關係房,可以在入住手續不全的情況下,先行入住。
而小區物業公司在證詞中說,物業之所以給受害人辦理入住手續,是因為有上級領導“打招呼”,但小區物業沒有具體指出哪名領導“打招呼”。
案件材料顯示,梁靜賣的經適房,當時還沒有正式銷售。
個案
受害者稱不認為被騙
剛某,是梁靜案起訴書中的受害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自己是正常的購買,並沒有被騙。
剛某說,2007年,有朋友說梁靜可以買回龍觀的經適房買房。
剛某開始不相信,但看到朋友已經入住的回龍觀龍躍苑房子後,剛某立即同意併購買一套。隨後她還幫助朋友購買了4套房,並先後在小區物業公司辦理了入住手續。
“如果先買的人沒有入住,我們肯定不會買的!”剛某說,在梁靜的安排下,她和朋友不但在物業公司領了全套的鑰匙,還領了電暖器,物業人員還領著他們驗了房。但入住不久,她和其他受害人的房子一起被查封。
原來,2008年,開發商工作人員到小區,發現未銷售的房已經有人居住,立即報警,隨後梁靜被警方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