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1985年至1989年就讀於中山大學法律系,並獲得法學學士學位。1989年至今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2004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院,2007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現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2010年6月任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高級法官,廣東法官(培訓)學院教授。長期從事民法領域套用法學和法律文化研究。
課題研究
參與合著《適用契約法重大疑難問題研究》、《適用物權法重大疑難問題研究》等著作,參與注釋張偉仁輯《先秦政法理論》,擔任《衝突與選擇》一書主編、《民事侵權法實證分析》和《貴州文斗寨苗族契約法律文書彙編》副主編,並在國核心心期刊發表《孔子的“無訟”論對構建和諧社會的意義》、《中西方傳統法文化中的“法治”及其逆向》及《社會主義法治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等多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