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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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玉安,深圳包工頭被錯關540天獲賠7萬元,認為賠償低,要求給予財產權、精神損失賠償等損失,再次申訴。

基本信息

簡介

梁玉安 梁玉安

梁玉安,36歲,深圳的包工頭來自江西省東鄉縣。被錯關了540天后,梁玉安獲得了自由。龍崗人民檢察院為此支付賠償梁玉安被羈押540天的刑事賠償金總計76858.2元。對這個結果,梁玉安不能接受。他認為一方面錯關還導致了他的工程癱瘓造成巨大損失,另一方面,還應有人為錯抓錯關負責。

事件

梁玉安在深圳打拚了十多年,成為了一名包工頭。2008年1月20日,經朋友介紹,他跟福建省惠東建築工程有限公司23項目部簽訂了施工契約,拿到了龍崗區平湖街道鳳凰新村商業廣場泥水分項總造價448.7萬元的工程。

2009年4月底,大樓封頂,完成445萬元工程量,僅剩外牆等收尾工程。但他表示,至當年6月,只拿到工程款238萬元。而23項目部負責人吳榮伙想賴掉剩下的兩百多萬元工程款。當年8月15日,100多名工人到平湖街道辦要求幫忙討薪。

平湖街道辦相關人士介紹,這些鳳凰新村商業廣場的工人反映,有數月工資共150多萬元未支付。街道辦找到包工頭梁玉安。梁玉安則表示被拖欠了兩百多萬元工程款,無力支付工人工資。他自己在寶安多個大工程同時開工,資金鍊緊張。

幾天后,梁玉安帶著5名工人代表到龍崗區勞動局上訪。勞動局要求平湖街道辦加大力度解決問題。但工程款還是沒著落。當年8月22日、23日,一百多名工人來到龍崗區委、區政府門口上訪,討要工錢。

平湖街道辦勞動站負責人參與了解決此事的經過。據稱,勞動部門調查確認有約百名工人工資被拖欠,要求承建商吳榮伙先行墊付。8月29日晚上,勞動部門根據工資表,給工人發放了100多萬元的工資。

被捕

2009年9月19日,梁玉安在南昌火車站被鐵路公安抓獲。幾天后,他被移交龍崗平南派出所,拘押在龍崗看守所。據稱,報案的人正是吳榮伙。龍崗警方介紹,2009年8月24日晚上8點多,吳榮伙到平南派出所報案,稱鳳凰新村商業廣場原本造價只要兩百多萬元,但梁玉安通過工人討薪的方式,要走了150多萬元,涉嫌詐欺罪,要求公安立案偵查。

10月23日,經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批准,梁玉安被逮捕。龍崗警方稱,依法查明,至2009年7月,福建惠東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分期支付了梁玉安2385500元。但梁玉安未從工程款中下發工資給手下工人,而是2009年8月18日持工資表到龍崗勞動部門告惠東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欠其150萬元,隨後不知去向。

當年12月21日,案件移交龍崗人民檢察院。相關人士透露,檢察院對此案有異議,4次將案件移交龍崗公安分局補充偵查,但沒有補充什麼實質性的意見。當年6月9日,梁玉安被起訴到龍崗區人民法院。

龍崗區人民法院有知情人士稱,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梁玉安是無辜的,但檢察院和警方則認為梁玉安有罪。將此案上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後,中院審判委員會也認為梁玉安無罪。2011年4月6日,檢方對梁玉安做出了不起訴決定。梁玉安總計被關押了540天。

賠償

龍崗人民檢察院稱,根據國家賠償法相關規定,檢察院對梁玉安批准逮捕後又決定不起訴,已侵犯了其人身權,梁玉安有權按照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標準獲得賠償。2011年5月10日,龍崗人民檢察院決定支付76858.2元,給予梁玉安被羈押540天的刑事賠償金。

梁玉安表示,原本自己有大小几十個工程正在施工,但被抓後,工程隊完全癱瘓,工程也被其他人接走,他還欠了一屁股外債,他的家庭也面臨破產。

梁玉安很氣憤,吳榮伙欠他的上百萬元工程款仍拒絕支付,還聲稱要讓警方繼續抓他坐牢。也沒有人為這起冤假錯案承擔責任。

6月初,梁玉安向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要求給予財產權、精神損失賠償等損失,同時追究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和平南派出所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公開賠禮道歉,並恢復他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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