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桐府辦發〔2009〕8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桐梓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關於桐梓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桐梓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桐梓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桐梓縣財政局 桐梓縣教育局
辦法內容
執行範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績效工資總量按學校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含教師基本工資標準提高10%部分,下同)額度和規範後的津貼補貼水平核定。其中,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平均水平,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按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我縣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原則確定。
績效工資總量隨基本工資額度和縣公務員規範津貼補貼的調整相應調整。績效工資總量每年調整一次,原則上要求在當年的第一季度前完成。除基本工資額度外的績效工資調整時,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統一部署執行。
(二)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同清理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津貼補貼結合進行,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和原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納入績效工資總量,不再單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績效工資的分配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按專業技術、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分別設定崗位津貼項目,崗位津貼按月發放(見附表一)。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從全縣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拿出一定的額度,設定以下項目:
(1)設定農村教師補貼。根據學校的邊遠程度,具體把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分一類、二類、三類(見附表二)。一類鄉鎮學校教師不享受農村教師補貼,二類鄉鎮學校教師每人每月享受20元農村教師補貼,三類鄉鎮學校教師每人每月享受30元農村教師補貼。鄉鎮學校按績效考核結果,在核定的額度內確定分配方式和辦法。
(2)設定班主任津貼。國中班主任每人每月100元,國小班主任每人每月80元。擔任班主任職務的教師從不擔任班主任職務的次月起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貼。
農村教師津貼、班主任津貼由縣教育局隨獎勵性績效工資一併撥付各義務教育學校。
(3)設定校長津貼。從全縣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把校長(包括鄉鎮中心學校校長、常務副校長和中學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單獨提出來,由縣教育局根據對校長的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分配。校長不再參與本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擔任校長職務的,從不擔任校長職務的次月起,獎勵性績效工資參加本學校績效工資的分配。
有關人員的待遇問題
(一)在職人員按所聘(任)崗位等級(職務),對應相應的標準執行。
(二)崗位等級(職務)變動的人員,從崗位等級(職務)變動的次月起按所聘崗位等級(職務)的崗位津貼標準執行。未明確崗位等級(職務)的人員,崗位津貼按同類在職人員最低標準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義務教育學校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三)新聘用人員在見習期內,崗位津貼按同類在職人員最低標準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義務教育學校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四)2009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退休前執行績效工資標準,退休後,從執行退休費的當月起按相應的退休生活補貼標準執行。
病事假期間的待遇問題
(一)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工傷治療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所在單位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二)在職人員連續病假兩個月以內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80%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所在單位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三)在職人員連續事假一個月以內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連續事假超過一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發放,連續事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所在單位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受行政刑事處分人員待遇問題
(一)受勞動教養、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處罰的,處罰期間在職人員停發績效工資、離退休人員停發離退休生活補貼。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職審查的人員,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原享受標準繼續發放,待查結束作出結論後,再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以來,受降職、撤職(含撤銷黨內職務)、開除留用察看等處分的人員,在執行崗位津貼時按本人原崗位等級(職務)低一個級別的標準執行;被勞動教養、管制、拘役人員,處罰期滿後由單位接收並分配了正式工作的,在執行崗位津貼時按原崗位等級(職務)低二個級別的標準執行。以上人員執行崗位津貼時低定至最低級別為止(未明確崗位等級(職務)的人員,首先應將崗位等級(職務)明確)。
其它問題
(一)關於特設崗位教師。根據國家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畫的有關規定,特設崗位教師在聘任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的原則。特崗教師與義務教育教師實施績效工資工作同步進行。
(二)關於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問題。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後,對包括高中階段等非義務教育學校在內的其他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問題,國家有關部門正在陸續制定和出台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待國家有關實施意見出台後,再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關於民辦退養教師。待省里有關檔案規定出台後,再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對於完全中學,既有義務教育,也有非義務教育,教師存在交叉任課,不能將義務教育教師與非義務教育教師完全區分開來。按照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完全中學教師納入義務教育教師實施績效工資範圍。
離退休人員待遇
離休人員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委老幹部局、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對我省企業、事業單位離休人員比照機關規範後離休人員的補貼標準發放生活補貼的通知》(省老乾通[2009]5號)檔案規定執行;退休人員按黔人社廳發[2009]2號檔案規定: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後,退休人員按退休費待遇對應的崗位等級(職務)比照機關規範後退休人員補貼標準執行相應的生活補貼(見附表三)。
績效工資的管理
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教育局要加強對學校內部考核的指導,學校要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各學校在制訂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時,要徵求教職工的意見,分配方案集體研究,經教育局批准後執行。
學校要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適當拉開分配差距,但同職級人員之間分配差距不能大於10%。
經費保障和財務管理
(一)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確保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資金落實到位。縣級財政要優先保障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
(二)要規範學校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雜費等費用的規定,嚴禁“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利用收費收入和公用經費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完全中學高中部分收費收入全額上交縣財政,其公用經費由縣財政按國家標準安排。
(三)學校績效工資應專款專用,在“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科目下設定“績效工資”明細科目核算。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發放現金。基礎性績效工資按規定程式隨工資直接劃入個人工資銀行賬戶,獎勵性績效工資經縣教育局審核後劃入個人工資銀行賬戶。
紀律要求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縣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嚴格遵守紀律。實施績效工資後,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的績效工資總量和按政策規定保留的津貼補貼之外另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式和辦法進行分配。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將與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監察局、審計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嚴格把握政策和程式,加大對績效工資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學校嚴格執行實施績效工資的有關政策,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堅決予以糾正,並進行嚴肅處理。
桐梓縣義務教育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表
人員類別 | 職務職稱 | 標準 (元/人、月) | |
專業技術人員 | 正高 | 1575 | |
專業技術人員 | 副高 | 1372 | |
專業技術人員 | 中級 | 1204 | |
專業技術人員 | 助理級 | 917 | |
專業技術人員 | 員級 | 805 | |
管理人員 | 六級職員(副處) | 1323 | |
管理人員 | 七級職員(正科) | 1183 | |
管理人員 | 八級職員(副科) | 1057 | |
管理人員 | 九級職員(科員) | 847 | |
管理人員 | 十級職員(辦事員) | 756 | |
工人 | 高級技師 | 1323 | |
工人 | 技師 | 1183 | |
工人 | 高級工 | 1057 | |
工人 | 中級工 | 847 | |
工人 | 初級工(普工) | 756 |
桐梓縣義務教育學校分類表
類別 | 鄉鎮名稱 |
一類 | 婁山關鎮 燎原鎮 楚米鎮 |
二類 | 木瓜鎮 天坪鄉 松坎鎮 小水鄉 夜郎鎮 新站鎮 大河鎮 花秋鎮 高橋鎮 官倉鎮 馬鬃鄉 九壩鎮 茅石鄉 |
三類 | 黃蓮鄉 獅溪鎮 羊磴鎮 坡渡鎮 容光鄉 風水鄉 芭蕉鄉 水壩塘鎮 |
桐梓縣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表
職務(職稱)級別
離休人員
退休人員
地廳級正職
2410
1690
地廳級副職
2160
1510
縣處級正職
1930
1350
副高級/縣處級副職
1730
1210
中級/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技師)
1550
1090
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高級工)
1380
970
助理級/科員(中級工)
1110
780
員級/辦事員(初級工、普工)
990
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