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偵查初期,案情分析的重點是:
1、判斷案件的性質,即是犯罪問題還是違法、違紀、違章或意外事件;如果是犯罪問題還要進一步分析是何罪的問題。
2、分析案件情節,推斷犯罪時間、地點、工具、手段等。
3、分析判斷作案人的人身形象、職業、身份和生活習慣及與社會環境、物質環境的關係等;如果是已有明確犯罪嫌疑人的職務罪案或經濟罪案,則要分析其作案的條件、方式方法、贓款贓物如何得手、怎樣掩蓋犯罪事實、已經和將會採取哪些反偵查活動等。
隨著偵查工作的進展,應通過各種偵查手段和措施,不斷收集和調取有關犯罪事實的新情況、新線索、新證據,要不斷地對案情進行深入的分析,以推動偵查工作的開展。
案情分析要建立在足夠的案情資料基礎上,要有仔細的思考研究精神和正確的思想方法,以及正確運用偵查經驗和邏輯思維規則。由於事先收集、調取證據,一切涉案資料都受到時空和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偵查人員應從事物的發展、運動、變化中去研究事件的原貌,認清犯罪事實的真相。而要做到這一點,又必須在分析判斷案情的過程中符合形式邏輯的思維規則。如據以分析判斷案情的前提條件必須真實,推斷出的確定性結論的根據必須窮盡一切可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