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縣人民代表大會

桃源縣人民代表大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桃源縣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縣人大職權

桃源縣人民代表大會簡稱桃源縣人大。

1、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畫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2、審查和批准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以及它們的執行情況的報告;

3、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4、選舉並有權罷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5、選舉並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縣長、副縣長;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其他組成人員;

6、選舉並有權罷免縣人民法院院長;

7、選舉並有權罷免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舉或者罷免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8、選舉並有權罷免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9、聽取和審查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10、聽取和審查本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11、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12、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13、保護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14、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15、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

16、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縣人大概況

領導班子

桃源縣人民代表大會 桃源縣人民代表大會


姓名:魏岳林

職務:主任

職責:主持縣人大常委會全面工作


副主任:鄭興進 周福初、吳麗蘭、胡文科

辦公室

主任:劉光建

副 主 任:符松安 劉宏其 薛 彬

主要職責:

1、承擔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

2、負責大會工作報告、機關各種檔案製作等文秘工作和保密檔案工作;

3、負責機關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工作;

4、承擔行政管理、來客接待、生活福利等後勤保障工作;

5、接待處理人民民眾和人大代表來信來訪;

6、負責常委會決議決定、審議意見和其他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

7、負責常委會機關上傳下達、信息反饋和宣傳報導工作;

8、辦理常委會黨組、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

主任:高桂林

副 主 任:潘基林

主要職責:

1、負責辦理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常務委員會任免的具體工作,對選舉、任命對象進行考查。

2、負責本級人大代表資格審查,本級和上一級人大代表辭職、罷免、補選等具體工作,及時掌握代表異動情況;

3、負責本級人大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徵集、交辦和督辦工作;

4、負責本級和上級人大代表閉會期間代表活動的組織、聯絡、協調和情況綜合;

5、受理人大代表來信來訪;

6、負責聯繫與指導鄉鎮人大工作,審查鄉鎮人大作出的決議、決定;

7、承辦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

主任:朱愈才

副 主 任:李永平 覃文林

主要職責:

1、調查了解有關法律法規和縣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在本縣域的貫徹執行情況;

2、為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審議決定內務司法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項,提供相關情況、材料的有關法律、政策依據;

3、負責起草常委會關於內務司法工作方面的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草案;

4、負責審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發布的有關內務司法工作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向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出報告;

5、負責提出常委會會議審議司法、行政執法、民政、維權等方面重大事項的議題建議,並對其審議結果進行跟蹤督辦;

6、負責受理人民民眾對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控告和檢舉;

7、協助督促有關單位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

8、辦理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

主任:葉春華

副 主 任:陳元林 吳志源

主要職責:

1、調查了解有關法律法規和縣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在本縣域的貫徹執行情況;

2、為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審議、決定教育、文化、科技、衛生、人口等工作方機的重大事項提供相關情況、材料和有關法律、政策依據;

3、負責起草常委會關於教科文衛工作方面的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草案;

4、負責審查縣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發布的有關教科文衛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向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出報告;

5、負責提出常委會會議審議教育、科技、文化、衛生、人口等方面重大事項的議題建議,並對其審議結果進行跟蹤督辦;

6、受理人民民眾對教科文衛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控告的檢舉;

7、協助督促有關單位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

8、辦理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

主任:肖久林

副 主 任:黃桂岩 周海輝

主要職責:

1、調查了解國家法律法規和縣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在本縣域的貫徹執行情況;

2、為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審議、決定農業和農村工作方機的重大事項提供相關情況、材料和有關法律、政策依據;

3、負責起草常委會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方面的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草案;

4、負責審查縣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發布的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向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出報告;

5、負責提出常委會會議審議農業和農村工作方面重大事項的議題建議,並對其審議結果進行跟蹤督辦;

6、受理人民民眾對農業和農村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控告的檢舉;

7、協助督促有關單位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

8、辦理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

主任:陳躍龍

副 主 任:張詠紅

主要職責:

1、調查了解有關法律法規和縣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在本縣域的貫徹執行情況;

2、為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審議、決定財政經濟、城建環保和國土資源等工作方機的重大事項提供相關情況、材料和有關法律、政策依據;

3、負責起草常委會關於財政經濟、環境保護工作方面的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草案;

4、負責審查縣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以布的有關財政經濟工作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向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出報告;

5、負責提出常委會會議審議財政、經濟、城建、環保、資源等方面重大事項的議題建議,並對其審議結果進行跟蹤督辦;

6、負責受理人民民眾對財政經濟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控告的檢舉;

7、協助督促有關單位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

8、辦理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會議專題

十五屆一次會議

桃源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07年11月17日至19日在縣城召開。應出席會議代表309名,實際出席代表297名,列席人員180名。

會議選舉魏岳林為縣十五屆人大常委會主任;楊連范、林行軍、李岸初、周福初、吳麗蘭(女)為副主任;王加慶、王漢忠、葉春華、朱明雄、朱愈才、伍玉秋(女)、劉光建、劉宏其、張勇、張力華、張協武、羅淑華(女)、姜飛(女)、徐進華、高永桂、高華林、高桂林、黃飛瀾、黃桂岩、黃琦玉、符松安為委員;選舉龔德漢為縣人民政府縣長,胡文波、易文斌、鄭興進、黃貴生、張志紅、楊凡(女)為副縣長;選舉覃紅衛為桃源縣人民法院院長,柳立武為桃源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舉丁璇如(女)等67名同志為常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十五屆二次會議

桃源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08年3月4日至6日在縣城召開。出席會議代表306名,列席人員531名。

會議聽取和審議龔德漢縣長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魏岳林主任所作的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覃紅衛院長所作的縣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柳立武檢察長所作的縣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審議桃源縣200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及2008年計畫(草案)桃源縣2007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及2008年財政預算(草案),並通過了相應的決議。會議根據縣政府提出的議案,作出《關於進一步嚴厲打擊地下“六合彩”賭博活動的決議》。

10人以上聯名提出的議案29件,經大會主席團決定全部轉作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會議還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23件。

十五屆三次會議

桃源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09年2月25日至27日在縣城召開。應到代表315名,因事因病請假8名,實到307名,列席人員525名。
會議聽取和審查了龔德漢縣長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魏岳林主任所作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覃紅衛院長所作的縣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許光輝副檢察長受柳立武檢察長委託所作的縣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並作出相應的決議;審查和批准了桃源縣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9年計畫(草案),桃源縣2008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9年財政預算(草案)。
會議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聯名提出的議案34件,經大會主席團決定全部轉作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會議還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40件。

十五屆四次會議

桃源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10年3月10日至12日在縣城召開。應到代表311名,因事因病請假6名,實到305名,列席人員540名。

會議聽取和審查了龔德漢縣長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魏岳林主任所作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覃紅衛院長所作的縣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柳立武檢察長所作的縣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並作出相應的決議;審查和批准了桃源縣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10年計畫(草案),桃源縣2009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10年財政預算(草案)。

會議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聯名提出的議案34件,經大會主席團決定,將其中2件議案由代表大會決定交人大常委會辦理,其餘32件全部轉作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會議還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26件。

十五屆五次會議

桃源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11年2月23日至25日在縣城召開。應到代表314名,因事因病請假10名,實到304名,列席人員527名。

會議聽取和審查了龔德漢縣長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魏岳林主任所作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覃紅衛院長所作的縣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柳立武檢察長所作的縣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並作出相應的決議;審查和批准了桃源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桃源縣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11年計畫(草案),桃源縣2010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11年財政預算(草案);補選了兩名縣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委員。

會議共收到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79件,經大會主席團決定,根據其內容合併為70件,並全部轉作人大代表建議全部轉交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辦理。

十五屆六次會議

桃源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於2011年9月25日至26日在縣花源大酒店召開。本次會議應到代表309名,實到代表297名,議程為補選縣人民政府縣長。本次大會未設列席人員,僅邀請不是人大代表的24名縣級領導閉幕式在主席台就坐。

會議以296票贊成、1票棄權的結果補選唐匯誥為桃源縣人民政府縣長。

十五屆七次會議

桃源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於2012年2月13日至15日在縣城召開。應到代表311名,因事因病請假12名,實到299名,列席人員545名。

會議聽取和審查了唐匯誥縣長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魏岳林主任所作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覃紅衛院長所作的縣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柳立武檢察長所作的縣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並作出相應的決議;審查和批准了桃源縣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12年計畫(草案),桃源縣2011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12年財政預算(草案)。

會議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聯名提出的議案8件,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52件,經大會主席團決定,全部轉作人大代表建議轉交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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