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桂林鹽務管理局系廣西壯族自治區鹽務管理局和桂林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的區直單位,是市鹽業管理的唯一機構,負責全市鹽業市場的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鹽業公司桂林分公司作為市食鹽專營主體,肩負著全市食鹽專營和普及食用碘鹽消除碘缺乏危害的重任,承擔著全市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系廣西壯族自治區鹽業公司直屬企業。
主要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全市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市內鹽業管理的食鹽批發許可證、準運證、生產許可證等有關票證;
5、是負責鹽資源開發、製鹽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工作;
6、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7、是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組織機構
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鹽政科、鹽政稽查大隊、運銷科、批發部。
下轄全州鹽務局、興安鹽務局、平樂鹽務局(鹽業支公司)。
領導班子
施運彪:桂林鹽務管理局局長、桂林鹽業分公司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徐天寶:桂林鹽務管理局、桂林鹽業分公司黨總支書記。
陳立中:桂林鹽務管理局副局長、桂林鹽業分公司副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