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監督檢查鹽業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全市的鹽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受理鹽業違法行為舉報, 制止和糾正各類涉鹽違法行為,維護好全市鹽業市場秩序;
3、負責全市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4、負責受理用鹽單位提報的用鹽計畫並加強監督管理,保障鹽業市場的有序供應;
5、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合理開發利用鹽資源,統籌安排,合理調度,保障全市鹽產品供需基本平衡。
6、負責下屬企業的管理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鹽政科、鹽政稽查大隊:負責管理本轄區內鹽業市場的檢查工作及鹽政執法工作。
2、辦公室:負責日常鹽政事務工作及有關資料管理保存工作。
領導介紹:
格爾木市鹽務管理局局長:李增業。
附註:目前青海省目前實行鹽業政企分開的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