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試驗燃料陽極:通過核裝置爆炸進行的試驗研究工作。其主要目的是:鑑定核裝置的威力及其他性能,驗證理論計算和結構設計是否合理,為改進核武器設計或定型生產提供依據;在核爆炸環境下研究核爆炸現象學和各種殺傷破壞因素的變化規律,研究核爆炸的和平利用等。它是一項規模很大、需要多學科、多部門協同配合和耗費大量人力、物力的科學試驗。帶正電的那一級。
程式
核試驗一般可分為三個階級:①準備階段。準備核試驗裝置和場地,布設控制設備,安放記錄儀器和效應物,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意外情況的應急措施等。在進行大氣層試驗時,應十分注意選擇氣象條件,以儘量減少放射性沉降的危害。②實施階段。引爆核裝置,測量記錄核爆炸的各種信號,速報試驗的初步結果,收集爆炸產物樣品,回收試驗成果,探測放射性劑量分布等。③分析與總結階段。判讀、處理並分析測試數據,作出試驗總結。
方式
按試驗時的環境條件不同,核試驗的方式有:大氣層核試驗、高空核試驗、地下核試驗和水下核試驗。核試驗方式的選擇與試驗目的有關。
大氣層核試驗 指爆炸高度在30公里以下的空中核試驗和地(水)面核試驗。核裝置可用飛機或火箭運載、氣球吊升等方法送到預定高度,也可置於鐵塔或地(水)面上爆炸。大氣層核試驗便於進行大氣中的力學、光學、核輻射與電磁波的測量,以及放射性沉降規律的研究,及時回收核反應產物,觀測和研究核爆炸效應;但是,大氣層核試驗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放射性沾染,且不利於保密。爆炸高度大於一定值時,可避免爆炸氣浪掀起的地(水)面塵(水)柱與煙雲相接,大大減少局部放射性沉降。直接在地(水)面或鐵塔上進行核試驗,核裝置固定,便於測試,但由於煙雲與地(水)面塵(水)柱相混,會造成比較嚴重的局部環境沾染。
高空核試驗 爆炸高度大於30公里的核試驗。其中,爆炸高度在100公里以上的亦稱外層空間(或宇宙空間)核試驗。試驗用運載火箭將核裝置送到預定高度實施爆炸。主要目的是:研究高空核爆炸的各種效應,如核輻射、電磁脈衝、X射線等對飛彈彈頭和太空飛行器的破壞作用,為研製反飛彈飛彈或反太空飛行器的核彈頭和提高核武器的突防能力提供依據;研究高空核爆炸對無線電通信和雷達系統的影響;研究電子流在地磁場中的運動規律等。
地下核試驗 將核裝置放在豎井或水平坑道中爆炸的核試驗。其爆炸效應的研究受到一定限制,場地的工程量較大,尤其是大當量試驗困難較多。但封閉式地下核試驗有其明顯的優點:核裝置位置固定,便於測試,特別有利於近區物理測量;受氣象條件影響小,利於安全保密,可減少對環境的放射性沾染;便於創造模擬高空環境的真空條件,研究某些高空核爆炸效應;還可研究核爆炸的和平利用,如探索開挖礦藏和製取特殊材料的可能性等。
水下核試驗 用靶船、魚雷或深水炸彈將核裝置送至水下預定深度爆炸的核試驗。目的是研究核爆炸對艦艇、海港、大型水利設施等的破壞效果,或進行反潛艇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