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核動力潛艇(nuclear-powered submarine)
以核反應堆作動力源的潛艇,稱為核動力潛艇,簡稱核潛艇。核動力裝置的核心是反應堆,堆芯核燃料鈾235的裂變反應產生高熱,加熱第一迴路的高壓水,經過蒸汽發生器,把第二迴路的水加熱成蒸汽,推動蒸汽輪機運轉,通過傳動裝置帶動螺鏇槳推動潛艇前進。
這樣的反應堆稱為壓水堆,是目前核潛艇使用的主要堆型。正在研究的堆型還有氣冷堆、氦冷快中子堆、熔鹽堆。除了核反應堆以外,核潛艇上還備有蓄電池、柴油發電機、主變流機等作為應急動力裝置。
與常規動力潛艇相比,核潛艇有兩個突出的優點:一是功率大,航速高,例如,美國的“洛杉磯”級攻擊型核潛艇,反應堆功率2600千瓦,航速32節,而常規動力潛艇功率只有幾千瓦,航速成在20節以下。二是續航力強,連續潛艇80-90天不出水面,反應堆一次裝核燃料可使用25年,這是常規動力潛艇無法比擬的。
核潛艇有兩種:彈道飛彈核潛艇和攻擊型核潛艇,它們的使命不同,所載的武器也不
相同。
彈道飛彈核潛艇以彈道飛彈為主要武器,用地對陸上戰略目標實施核襲擊。彈道飛彈核潛艇一般都比較大,水下排不量達到8000~26000噸,最大航速20~27節,最大下潛深度300~400米,自給力為60~90天,可攜帶 12~24枚彈道飛彈,裝4~6魚雷發射管。其特點是隱蔽性能好,突出威力大,是美俄、法三國三位一體戰略核力量的組成部分。發展趨勢是:改進慣性導航系統,提高潛艇定位精度;採取降低噪聲和吸聲措施,增強隱蔽性;殼體採用高強度合金材料製造,以加在下潛深度。
攻擊型核潛艇以巡航飛彈和魚雷為主要武器,用於攻擊高價值地面目標、潛艇和水面艦。攻擊型核潛艇水下排水量在2600~9000噸不等,下潛深度300~600米,最大可達900米,航速低的約25節,最高可達24節,續航力數萬至數十萬海里,自給力60~90天。一艘潛艇可攜帶8-24枚巡航飛彈、20餘枚魚雷。這種潛艇的特點是,水下航速高,機動性好,下潛深度大,攻擊力 強,但在淺水區活動容易暴露。在海灣戰爭中,美軍從“洛杉磯”級攻擊型核潛艇發射數十枚“戰斧”巡航飛彈,攻擊伊拉克境內目標。目前美、俄、英、法等國的海軍都裝備有攻擊型核潛艇,共180餘艘。攻擊型核潛艇的發展趨勢是:進一步降低口音,增大下潛深度,提高水下探測能力和具有攻擊多種目標的能力。
核動力潛艇比起一般的潛艇來說更為快速,而且具有搭載戰術核飛彈的能力。戰術核飛彈可以由海上發射。海岸城市的戰略資源貯存區中必須要有鈾才能生產核動力潛艇。核動力潛艇是一種能在水底下潛航數個月之久的海上艦艇,這可能是因為潛艇並非以柴油發電機做為動力,而是以核能為動力。核動力潛艇通常裝備了核飛彈和反潛飛彈,對於積極發展核武的國家來說,這又是一個新的威脅。由於這些機動且幾乎完全無法被偵測到的潛艇可以悄悄地接近到距離目標僅數十英里處,因此敵國在面對核武器攻擊時的反應時間可能只剩下區區幾分鐘。任何主要是以地面飛彈發射系統為依賴的國家,可能在還沒有機會發射報復飛彈之前就已遭到重創,完全無法反擊。這種不平衡會馬上經過修正,因為所有宣稱具有核武器的國家遲早都會建立好一支核武攻擊潛艇艦隊。由於核動力潛艇太難偵測,因此也只有核動力潛艇能夠發現敵方的核動力潛水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