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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3年10月中旬起,邢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與教育局聯合在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和幼稚園陸續建立實施校長陪餐制。按規定學生每次在學校食堂就餐的同時,校方都要制定一名負責人,校長、副校長或其他班的成員進行陪餐,陪餐的學校領導不僅要陪著學生吃飯,還必須提前進入食堂察看環境設施,及操作人員衛生和飯菜質量,並在飯後記錄下對每餐的評價和整改意見。
邢台市長東區第二幼稚園園長楊東亮:“定期的你比如說我們在發布會上,我會把這些意見交流一下,轉到伙房可以更好的促進我園的一伙食。”
自推行以來,校長陪餐制獲得了社會各界的肯定,學生家長表示,這項措施既有利於校方對食堂食品制度流程展開監督,也有利於增進校長和學生之間的感情。學生家長新先生表示,學校領導和孩子們一起在學校食堂吃飯,這樣的話他們對食堂的要求也會更高,我們也就會更放心。
評論
為確保學生營養餐的安全,教育部日前出台《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細則》,其中要求學校負責人應陪餐,餐費自理。“校長陪餐”能否讓孩子們吃得更放心?在食品安全形勢嚴峻的大背景下,我們如何呵護舌尖上的營養餐?
“親自”捆綁不如制度給力
事必躬親,在態度上固然值得肯定,從管理方面來說,卻未必是好事。讓學校負責人與學生一起吃飯,其初衷是用責任捆綁的方式,為營養餐多添一個安全閥。但問題在於,飯菜上桌了,才發現有問題,是不是為時已晚?再者,就算沒有“吃小灶”問題,憑校長的一己之力和個人影響,其作用到底有多大?
就像人們質疑礦長下井能否根治礦難、領導拍板會否解決民生困難、企業人員喝下牛奶能否證明產品沒事,種種“親自”現象其實是一種現實無奈,如果相關制度嚴格執行,有關人員各司其責,各個環節切實有效,又何至於讓問題一路存在和發展?學生飯盒的安全,還在選料、製作、配送、供餐等全流程,通過制度規定嚴把質量關,用問責機制提高違法成本,才能遏制伸向營養餐的黑手,讓孩子們真正吃得放心。浙江 艾平
陪餐還需“吃”到實處
儘管“校長陪餐”遭遇了一些質疑,但從解決問題方面看,做總比不做好,管理者熟悉營養餐的滋味總比沒嘗過好,關鍵是“陪餐”要吃到實處,讓這一制度的效力儘可能發揮出來。“陪餐”不是為了吃飯,重在激發學校管理者的責任意識,及時發現營養餐存在的問題,與學生共擔風險,一起把營養餐做得更有“營養”。
然而,現在“聰明人”不少,執行制度時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就出現了班長冒充礦長的事情。執行“校長陪餐”,也要從源頭上防止諸如冒名頂替、走形式做樣子等現象。為了避免這項制度流於形式,一是需要加強問責,讓校長們自覺把學生食品安全當回事;二是加強監督,主管部門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同時通過學生舉報、家長參與、媒體曝光等方式加強社會監督,讓“陪餐”制度的執行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