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柳北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劃入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統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 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3. 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柳州市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柳州市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法律法規;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柳州市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本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和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落實自治區有關大中專、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柳州市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上級部門統籌建立覆蓋本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四)柳州市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和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計畫的核准。
(五)柳州市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擬定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年終考核制度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引進和培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規劃、部署區人才小高地工作。
(六)柳州市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擬訂安置計畫,做好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工作。
(七)柳州市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本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八)柳州市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柳州市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城區本級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案件。
(十)柳州市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立並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承擔事項
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擔的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按自治區、柳州市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執行。
人員編制
柳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