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區人民檢察院

1986年4月,設辦公室、刑事檢察一科、刑事檢察二科、經濟檢察科、法紀檢察科。 1990年9月,增設政工科,同時經濟檢察科改稱為貪污賄賂偵查局。 1992年11月,增設監所檢察科、駐省一監檢察室。

柯城區人民檢察院於1985年8月成立。1986年4月,設辦公室、刑事檢察一科、刑事檢察二科、經濟檢察科、法紀檢察科。1989年,增設控告申訴檢察科和經濟罪案舉報站。1990年9月,增設政工科,同時經濟檢察科改稱為貪污賄賂偵查局。1992年11月,增設監所檢察科、駐省一監檢察室。1996年,貪污賄賂偵查局改稱為反貪污賄賂局,並增設民事行政檢察科、調研科。1997年11月,原政工科、刑事檢察一科、刑事檢察二科分別改為政治處、審查批捕科、審查起訴科。2002年,區劃調整後,駐省一監檢察室劃歸衢江區人民檢察院。同年6月,審查批捕科、審查起訴科、法紀檢察科、調研科分別改為偵查監督科、公訴科、瀆職侵權檢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增設檢察技術科、職務犯罪預防科。2006年,瀆職侵權檢察科改為反瀆職侵權局。2010年,設立花園檢察室,至2010年底,柯城區人民檢察院內設有政治處、辦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偵查監督科、公訴科、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監所檢察科、民事行政檢察科、控告申訴檢察科(含舉報中心、刑事賠償辦公室工作)、監察室、職務犯罪預防科、檢察技術科、花園檢察室、法警隊等15個科室,在職人員64名,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60名,碩士研究生6名。
近年來,柯城區院在區委和上級檢察機關的領導下,在區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下,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宗旨,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要求,腳踏實地做好各項檢察工作,開展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建成並啟用新辦案技術綜合樓,為執法辦案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完成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及辦案工作區的規範化建設,研發了固定資產查詢系統等軟體管理平台,實行網路化運行、規範化管理,保障辦案工作規範安全進行。柯城區院的努力得到上級檢察機關和人民民眾的充分肯定。 1999年本院被浙江省檢察院命名為“省級文明檢察院”;2000年本院被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命名為“五好”檢察院,同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人民滿意的檢察院”稱號;2001年本院機關黨支部被中央組織部授予“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被浙江省委授予“省級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2005年被浙江省檢察院命名為“先進檢察院”; 2008年被高檢院評為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室”;2009年被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評為浙江省文明單位。榮譽歸於歷史,奮鬥鑄就輝煌,柯城區院全體幹警鬥志昂揚、熱情滿懷,以檢察機關規範化建設考評為契機,強化法律監督職能,規範內部監督管理,提高辦案質量,努力開創檢察工作新局面,朝著更高、更強的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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