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龐茲

查爾斯·龐茲

查爾斯·龐茲(Carlo Pietro Giovanni Guglielmo Tebaldo Ponzi,Charles Ponzi,1882年3月3日-1949年1月18日),是美國和加拿大的一名騙子,出生於義大利,以欺詐後來投資者的投資支付早期投資者的“龐氏騙局”而著稱。

基本信息

簡介

查爾斯·龐茲 查爾斯·龐茲

查爾斯·龐茲承諾客戶在45天之內獲得50%的利潤,或在90天之內獲得100%的利潤,通過收購其他國家貼現的郵政票據,然後在在美國按面值贖回,作為套利的一種形式。龐茲的靈感很可能來自布魯克林的簿記員威廉F.米勒於1899年使用相同的計畫,得到了100萬美元。

生平

早年

龐茲出身於義大利,是於1903年11月15日抵達美國工作。早年龐茲已經案底累累,起先是在餐廳當侍應,因為盜竊餐廳財物而被解僱;後來移居至加拿大蒙特婁,在一家意資銀行當櫃員,因為商業詐欺,而被加拿大法院判監三年;1911年回到美國,又因販賣人口,而在亞特蘭大坐牢。

騙局

坐牢後龐茲來到波士頓。他無意間收到來自歐洲的郵政票券,發現可以以金融手法包裝,務求在最快時間賺錢。於是從1919年起,龐茲于波士頓成立公司,設計了一個投資計畫,向美國人兜售。

郵政票券為一種由某國郵政局發行,容許某國國民,寄送給另一國的對方,好讓對方用此票據支付郵資。這些票券可以通過轉讓炒賣而獲利。當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不久,世界經濟混亂,龐茲乘機利用此一形勢,公開賣廣告,聲稱購買歐洲的某種郵政票券,再轉賣回美國,獲利率可達400%。龐茲開始在波士頓開設店鋪,聘用代理,向廣大波士頓人宣傳自己的投資。之後他利用後來的投資者所支付的資金,填補下去,作為最先的一批投資人所得的回報。

在一年左右的時間裡,大約四萬幾的波士頓人成為龐茲的投資者,截至1920年,龐氏共收到共約1500萬美元的小額投資,平均每人“投資”幾百美元,而龐茲也在同時間賺逾百萬美元。

當時已有金融專家質疑龐茲的投資計畫根本不可能有巨大利潤,龐氏就於1920年7月24日在《波士頓郵報》發表文章反駁。這時郵報編輯已派人追蹤龐茲的經營手法,並在該年7月26日發表文章質問龐茲。

被捕

1920年8月9日,多名波士頓市民向市政府報案,聲稱自己在龐茲的投資計畫中受騙,引起了當局之懷疑。而兩日後即是8月11日,龐茲宣告破產。由於騙局宣告失敗,龐茲向當局投案。

龐茲的詐欺罪於1920年末于波士頓法庭受審。他被控多達86項詐欺罪行。由於案情嚴重,當地法官於1920年11月1日宣判,龐茲被判入獄9年。

後來龐茲於1922年於向法院抗訴,被判保釋外出。他走到佛羅里達州,又做了一件類似的金融詐欺,結果坐了更久的牢。

晚年

龐茲在1934年獲釋後,被美國政府宣布即時遣送回義大利。回國後龐茲竟然又想辦法詐欺墨索里尼,但也沒能得逞;最後只能來到巴西,在一家航空公司工作。後來二次大戰,航空公司裁員,龐茲是被裁其中之一員。

1949年,龐茲在巴西里約熱內盧的一個慈善堂因病去世,死時身無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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