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寧德市人民政府關於柘榮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市委[2002]37號)和《中共柘榮縣委、柘榮縣人民政府關於柘榮縣縣級黨政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柘委[2002]59號),柘榮縣計畫生育委員會更名為柘榮縣計畫生育局。柘榮縣計畫生育局是主管全縣計畫生育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職能調整
劃入的職能:縣直機關計畫生育工作由縣直機關工作委員會劃入。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縣計畫生育局的主要職責是:(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省、市計生委的指導下,負責管理全縣計畫生育工作。
(二)根據國家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福建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要求,研究擬訂全縣計畫生育工作的計畫和方案,並對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指導、檢查。
(三)全面掌握我縣計畫生育工作情況,總結推廣經驗,及時向縣委、政府反映工作情況和問題,提出建議當好參謀。
(四)組織開展全縣計畫生育“雙查雙補”、長效節育措施工作,並對各鄉鎮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指導、檢查。
(五)負責全縣社會撫養費的征、管、用和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六)會同縣發展計畫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七)負責全縣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計畫生育證發放、人口統計等常規工作,蒐集、整理有關資料,提供科學數據。
(八)組織開展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九)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做好藥具計畫、發放和管理工作,檢查、指導縣、鄉(鎮)計畫生育站(所)的工作,開展新節育技術、新藥具推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
(十)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幹部的培訓工作,抓好隊伍建設。
(十一)調查研究,掌握動態,指導和幫助各鄉(鎮)抓好計畫生育工作。
(十二)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計畫生育議案、意見和建設。
(十三)處理各種計生來信來訪,查處違反計生的案件。
(十四)指導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人事秘書股
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起草、綜合協調、督查與調研、文電處理、文書和文檔資料管理、公務接待、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後勤保衛保障等機關行政管理事務。負責本局及直屬單位幹部、職工考核、獎懲、人才選拔、政審、人事統計和勞保、福利待遇、《榮譽證書、證章》的發放管理;負責本局及直屬單位退休幹部管理及在職幹部、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制定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和幹部培訓規劃;負責在職幹部學歷教育和開辦計畫生育有關專業班的協調工作。
負責編制縣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督促各鄉鎮計畫生育經費的投入及指導檢查鄉鎮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編制基建物資計畫;負責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經費管理和國有財產的管理;對全縣計畫生育藥具經費的分配和使用進行管理、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