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科技局

(一)增加研究提出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推進科技創業投資體系建設的職能。 (五)研究提出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計畫,推進科技創業投資體系的建設。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業科技示範產業園區建設。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枝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2號)和《中共枝江市委、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枝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枝文[2010]15號)精神,設立枝江市科學技術局(掛枝江市知識產權局、枝江市地震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研究提出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推進科技創業投資體系建設的職能。
(二)增加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的職能。
(三)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四)加強為重點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能。
(五)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制訂的科技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戰略規劃,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組織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科技計畫,組織申報和監督實施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計畫項目;做好科技攻關、試驗、示範項目的指導、服務和協調工作;組織全市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
(三)負責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市級科學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科技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最佳化配置的政策措施。
(四)組織提出全市高新技術及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牽頭組織推進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和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報工作;牽頭組織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認定申報工作。
(五)研究提出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計畫,推進科技創業投資體系的建設。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業科技示範產業園區建設。
(七)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統計和全市技術市場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全市有關國際科技交流、合作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
(九)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工作,審查和申報專利。
(十)負責防震減災科技合作和科技開發工作;管理城鎮以及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資源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軟科學研究、科技信息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市直部門和鎮(街道辦事處)的科技管理工作;負責市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科技進步考核組織工作。
(十三)為重點企業、項目建設提供服務。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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