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興[愛國華僑]

林玉興[愛國華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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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興,又名德,原籍廣東普寧洪陽水吼鄉,生於同治九年間,愛國華僑。

林玉興(1870—1947),又名德,旅泰國後,一向承辦泰國拉瑪五世、六世以至七世三代皇朝之鐵路總工程,歷數十年之久,聲譽之隆,老少鹹識,故泰人統稱之為廊主(總經理)德,以其辦政府業務,為政府之廊主也。

林玉興,原籍廣東普寧洪陽水吼鄉,生於同治九年間,世務農,生性慧敏,體格魁梧奇偉,性情倔強爽直。雖少文化,而臨事機智果決,明辨是非,有長者風度。

林生值清朝末年,朝政腐敗,夷洋侵凌,加之年荒饑饉,生活艱難,被迫遠渡重洋,飄流抵泰國。初至泰境,人地生疏,為種植園主當傭工,繼營小販,後入火礱(機器碾米廠)當工人,再入築路局工作。不久即見知於皇族陸軍總司令,在其轄下管理築路工程。

是時潮汕人民迫於生計,逃往泰國謀生者甚眾,多投靠廊主德。因入德之門,食宿安定,工作妥穩,而且此輩新唐上谷埠(曼谷)後,在廊主德領導下肯於賣力,不敢偷工減料。築路工程特別堅固,玉興策劃有方,成績卓著。

年三十,在泰京已著聲譽,加之風度翩翩,為泰國親王之女所傾慕,異國情侶,遂成伉儷之好。自茲飛黃騰達,步步高升,總攬工程,辟石山(碾石廠),置舟車,建車廊(公路),凡所應需,無不完備,當日泰京大部份馬路街道、橋樑、市場、戲院、佛寺等,多出其承建者。如方理石寺,侖披尼公園(即樂園),由火車頭至北攬之電車路,均為其承建之佼佼者。

由於林玉興在泰國築路功勳彪炳,受到五世皇所器重,御賜手杖,以備覲見之需。是時,三皇弟親王及宰相戎亞叻,均與林友好,故政府部門直達暢通,深得殊榮。

1910年之後,華僑旅泰者日眾,派別分歧,各樹一幟,爭占地盤,不相示弱,每因小故,糾眾毆鬥。泰警現場無力制止,林玉興每挺身而出,約束雙方,然後進行調處,平息糾紛,傷者送醫院調治,死者進行撫恤,或出資予其家屬回國安業。有被警察拘禁者,則為之保釋,使其外出工作以謀生。但此項鬥爭,積習已久,難以善後。林玉興鑒於華僑為生活遠渡重洋,因無所謂事故,而自相殘殺,犧牲生命,實不應該,乃同培英學校校長鄭省一、校董王步先等協商,會集各華僑幫派首領,曉以大義,敦促其團結和平共處。經一致贊同,十八幫盟團體,遂而成立,並公推林玉興為首領。自此僑社安定,無復幫派鬥毆事件,各安所業。

林玉興性情豪爽,仗義疏財。在泰凡僑胞有生活困難而求助者,慷慨接濟,或代寄家批,或收容為工友,一生所賺錢銀贈與貧困僑胞,不知凡幾,當其辦船務行,載客航行於泰國汕頭之間時,逢輪船航汕之期,必親自下船巡視,有貧僑擬回國而無川資者,悉為代付,每期均達10餘人之多。後搭客換舊衣,冒充貧僑而求助者,亦復不少,終至中止巡船之舉。

宣統年間,年荒歲歉、饑民遍野,林捐資給普寧縣知縣,辦理賑濟災民事宜,知縣特贈“卜式遺風”四字牌匾,以彰其德。它如捐資回國內修橋造路,有揭陽仙橋、京溪園新溪橋以及普寧貢山橋等等。

林玉興深具愛國觀念,每遇國難,奔走呼號,積極行動。如昔年濟南慘案、沙基慘案,均曾發動組織鋤奸團,抵制日貨,以及籌款援助國家。30年代黃聲在泰京開辦南洋中學吸收進步青年,林玉興毅然應任為該校董事主席。抗日戰爭全面爆發,林玉興與愛國僑胞一道,同仇敵愾,積極推動抗日愛國運動。率幫盟頭領陳輝、林鎮波、沈裕興、陳大雄、李子升、鄭駝等組織鋤奸團,以非常手段,打擊在泰漢奸及親日分子。又會同教育界許俠、許煜、伍退思、許一新、吳琳曼、李百克,醫務界江曉初、貝子端、盧肇鶴等組織“泰國華僑籌款賑濟祖國難民委員會”,發動泰國學校進步師生開展抵制日貨運動,一時風起雲湧,聲勢浩大。日駐泰國大使為之寒心,向當時親日的泰國政府施以壓力,要求加以取締。

1938年春節,崇實、啟明、啟蒙三僑校愛國學生組織舞獅隊向各華僑商店獻瑞,藉機宣傳抗日並募捐。泰國政府遂以擾亂治安罪為由拘捕僑胞300餘人,包括林玉興在內。不久,一律被驅逐出境,惟以林玉興對暹政府做過功績,準其出境6月,便可回泰,余不援例。1938年夏曆2日初,一干人等離開泰國,時雖軍警嚴密監視,僑民送行仍萬人空巷,依依惜別。僑領蟻光炎、陳守明還為眾人送來了川資及生活用品。

抵汕之後,林與歸國僑領再組織旅泰華僑抗敵同志會,自任會長。同時聯繫汕頭青年抗敵同志會,繼續抗敵工作。嗣後林鄉居原籍普寧縣水吼村,適歸國華僑愛國人士黃聲等創辦西山公學於揭陽石牛埔(即今之揭西金和鎮),以愛國抗日為宗旨,招收學生。一般進步青年爭相向學,但該校久未得到揭陽縣教育局批准立案,黃聲商諸林玉興,以泰國華僑抗敵同志會創辦南僑中學名義,呈請立案,林以校董會主席身份,保證南僑中學校抗日愛國、思想純潔,始準立案。因此該校得以延續辦學,培養了大批進步青年,為國效勞。其間林玉興亦曾蒞臨該校,向學生訓話,備受歡迎。又其時廣東省民眾抗日自衛團第八區統率委員會(會址在普寧縣城德安里外)主任委員翁照恆、副主任委員陳卓凡,在廣場開團員大會時,特邀林玉興蒞會講話,俾資鼓動抗日情緒。林以國家興亡,匹夫有責,慷慨陳詞喚起民眾,同心抗日,受到民眾熱烈擁護。

1938年底,泰國政府警察總監鑾亞侖行文給林玉興,準其回返泰國,於是林於1939年初重行返泰。居於泰京鐵路橋頭萬祿邁故寓。經營其位於耀華力路的“杭州戲園”事業。

1947年旅泰普寧同鄉鄉親,為謀同鄉福利,增進鄉誼,特發起組織旅泰普寧同鄉會,林為發起人之一。方期為家鄉貢獻力量,奈天不假年,於1947年9月卒子泰京,終年77歲。一代僑賢,遽邇雲亡,曷勝哀悼。

1957年林玉興靈柩由美上美輪運回祖國原籍普寧水吼安葬,各界人士諸親戚友送別極眾。當抵達汕頭海關前時,受到汕頭市歸國華僑聯合會及各界人士迎候,極盡哀榮,攝影曾刊登於泰京《光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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