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林梅自幼聰穎,在縣儒學為庠生時就才學出眾,深受監司的賞識。正德十一年(1516年)中式舉人,此後連續四科會試俱未中式,困躓科場。
嘉靖八年(1529年),林梅登已醜科進士,逢父親逝世,回家守制。翌年,服喪一整年,應知縣周仲的聘請,主纂《漳浦縣誌》。經過7個月,完成“收歷代之散亡,舉曠世之遺典”的第一部《漳浦縣誌》。全書行文簡潔流暢,章法有序,條理分明。
嘉靖十年(1531年)秋,林梅守制3年滿,奉召進京,授戶部貴州司主事,分管黃土等處倉場。他辦事勤謹,嚴於守法,戶部倉場尚書李廷相對他十分賞識。不久,林梅奉召到九江督辦關稅,對來往裝載的船隻收稅,謂之“船料”。林梅到任後,對納稅的船隻作實際勘察,嚴究行賄、受賄行為,對中官的勒索堅決抵制,革除宿弊,所收關稅全部歸公。林梅嚴格履行職責,督促屬員及時對糧船進行驗收、放行,杜絕對船戶求索,做到船無壓幫或漂凍,糧運及時,深受漕司讚許。翌年,調任廣西慶遠府同知,不久,他的母親逝世,又回家守制3年。制滿,補江西南安府同知。數月後,擢為南京戶部員外郎,隨即升為南京禮部郎中。不久便因心力交瘁,卒於任上,遺物只有萬捲圖書和幾件舊衣服,沒有錢財,同僚們讚嘆他的清廉。他處事慎重,文風嚴謹,為文尚質,不求浮華,對史學造詣極深。
個人著作
嘉靖十年(1531年)撰《重辟傅公河記》;嘉靖二十二年(1523年)為烏石林氏撰《重修浯江族譜序》。林梅的著作還有詩文集《愚谷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