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林木種子是植樹造林的基本生產資料。按照一定的技術要求完成林木結實預測預報、林木種子採集、林木種子調製、劃分種批、產地標籤等林業生產的首要環節,對於保證林木種子質量,穩定和提高森林生產力,發揮森林改善環境作用,都是尤為重要的。本標準規定了採種林、林木結實預測預報、林木種子採集、林木種子調製、劃分種批、林木種子產地標籤等林業生產首要環節的技術要求,是對1957年林業部頒布的《採種技術規程》中的林木結實調查、林木種子採集、林木種子調製等的技術規定內容作以修改、補充,又增加了採種林、劃分種批、產地標籤和我國72個“主要樹種種子成熟、採集和調製表”等內容。
本標準既總結了我國林木種子採集、調製、林木結實調查等方面的科學技術經驗,又借鑑了國際上林業先進國家的先進科學、管理技術。如採種林章,為了保證林木種子質量,提出了允許做為採集林木種子的採種林類別,並依據生產林木種子質量的優劣程度劃分為:1.種子園;2.母樹林;3.一般採種林;4.臨時採種林;5.群體和散生的優良母樹5種類別,規定了採種林必須經過認可。在林木結實預測預報章,提出的目測分級法、實測法、平均標準木法是總結了我國林木結實預測預報的科學經驗,可見半面樹冠估測法是借鑑國際上較先進的技術方法。在種批、產地標籤章,提出劃分種批和填寫林木種子產地標籤,從林業生產程式看,都是在林木種子採集、調製後並以此為基礎而進行的,因而列入到林木採種技術範圍。主要樹種種子成熟、採集和調製表章,是總結我國林木採種的實踐經驗,提出了我國72個主要樹種種子成熟期和採集期,種子採集和調製方法,種子基礎數據。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附錄F都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林木種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南京林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東北林業大學、四川省林業科學研究所、林業部三北防護林建設局、林業部林木種苗管理總站。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幼生、宋廷茂、羅麗芬、吳子誠、文俊峰、周建銘、王維麗、歐國平、吳瓊美、印佩文、田淑靜、鄭欣民。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林木結實量預測預報、種子採集、種子調製的技術方法。本標準適用於國有、集體單位和個人的用材樹種採種,其他樹種參照執行。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7908—87 林木種子
GB 8822—88 中國林木種子區
3 採種林
3.1 採種林類別3.1.1 種子園
用優樹無性系或家系按設計要求建設的、實行集約經營的、以生產優質種子為目的的種子林。
3.1.2 母樹林
選擇優良天然林或種源確知的優良人工林,經去劣留優、疏伐改造、撫育管理,以生產優良種子為目的而建設的種子林。
3.1.3 一般採種林
選擇中等以上林分去劣疏伐,以生產質量合格的種子為目的的採種林。
3.1.4 臨時採種林
選擇即將採伐的林分,以生產質量合格的種子為目的的採種林。
3.1.5 群團和散生的優良母樹亦可採種。
3.1.6 禁止從劣樹和劣質林分採種。
3.1.6.1 劣樹
a)樹勢衰退,生長緩慢,高徑生長明顯低於林分平均值;
b)樹幹彎曲,尖削度大,木材紋理扭曲;
c)冠形不規整,側枝粗大;
d)有明顯的病蟲害感染。
3.1.6.2 劣質林分
劣樹占50%以上的林分。
3.2 採種林的認定
3.2.1 種子園、母樹林由林業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認定。
3.2.2 一般採種林、臨時採種林和優良母樹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組織認定。
4 林木結實量預測預報
4.1 林木結實量預測在果實近熟期進行,根據需要,還可以在花期、幼果形成期進行。4.2 林木結實量預測可選用目測分級法、實測法、平均標準木法、標準枝法、可見半面樹冠估測法,見附錄A(標準的附錄)。
4.3 林木結實量預測結果按樹種、採集地區、採種林類別分別填入林木結實量預測預報表,見附錄B(標準的附錄)
4.4 每次預測工作結束後,將結果逐級上報。
5 林木種子採集
5.1 準備工作5.1.1 採種前,根據種子需求量和林木結實量預測預報結果,並結合實地查看,確定當年採種林分的地點、面積和採種期。
5.1.2 制定採種方案,內容包括確定採種方法、採種責任制以及有關採集、包裝、臨時貯存、運輸、安全、勞動保護等所需人員、工具、物料、設施的準備。
5.1.3 及時查看種子成熟過程,掌握種子成熟特徵和脫落特性,公布採種期,嚴禁搶采掠青。
5.1.4 組織培訓採種人員。
5.2 採集
5.2.1 嚴格保護母樹,不得傷毀樹皮、樹幹、枝條和翌年成熟的幼果。
5.2.2 採種應有可*的安全防護措施,保障人身安全。
5.2.3 採種現場應有技術人員或熟練工人對採種方法、採種質量、勞動組合、母樹保護、人員安全進行檢查指導。
5.2.4 採得的果實在採集地點臨時堆放,堆放不得過厚。應及時掛附採種臨時標籤,儘快運往調製場所進行調製。
5.2.5 採種臨時標籤為白色,長10cm,寬8cm,上端有一個半徑約0.5cm的孔眼。臨時標籤的內容及形式見附錄C(標準的附錄)。每年包裝容器有兩張臨時標籤,分別附在包裝容器內外。
5.2.6 臨時標籤由採種現場負責人填寫。
6 林木種子調製
6.1 林木種子調製主要包括脫粒、乾燥、淨種、分級、包裝。6.2 各類林木種子調製方法
6.2.1 閉果類:成熟後不開裂,直接作為播種材料的果實,可以攤放在清潔乾燥的通風處晾曬。安全含水量高、容易喪失生命力的只能適當陰乾,直至含水量降到GB7908的要求。採用風選、手選、篩選去雜淨種。
6.2.2 裂果類
6.2.2.1 自然乾燥脫粒
將果實攤放在清潔乾燥的通風處晾曬,經常翻動,根據果實特性適當施加外力促進脫粒。馬尾松球果可以晾曬前適當堆漚。
6.2.2.2 人工加熱乾燥脫粒
多用於球果類。含水量較高的球果在放入烘乾室(窯)前應進行預乾。預乾時,溫度不得超過35℃。人工加熱乾燥應控制溫度。詳見附錄F(標準的附錄)。
6.2.2.3 淨種採用風選、手選、篩選等方法。
6.2.3 肉質果類
6.2.3.1 堆漚淘洗 :堆漚後及時淘洗、脫粒、陰乾。
6.2.3.2 碾壓淘洗:碾壓後及時淘洗、脫粒、陰乾。
6.2.3.3 淨種採用水選、手選、篩選等方法。
6.3 調製出的種子質量應達到GB7908的要求。
7 種批、林木種子產地標籤和林木採種登記表
7 種批、林木種子產地標籤和林木採種登記表7.1 種批
具備下列條件的同一樹種的種子稱為一個種批:
a)在一個縣(旗、林業局)、鄉(或林場)範圍內,立地條件相似;
b)採種林齡、樹齡大致相同;
c)採種時間大致相同;
d)種子的調製和貯存方法相同;
e)重量不超過下列限額:特大粒種子(核桃、板栗、油桐等)為10000kg;大粒種子(麻櫟、山杏、油茶等)為5000kg;中粒種子(紅松、華山松、樟樹、沙棗等)為3500kg;小粒種子(油松、落葉松、杉木、刺槐等)為1000kg;特小粒種子(桉、桑、泡桐、木麻黃等)為250kg。
如超過限額應另劃種批。但種子集中產區可以適當加大種批限額。
7.2 林木種子產地標籤
7.2.1 種子調製後要分別種批填寫產地標籤。
7.2.2 產地標籤為黃色,長10cm,寬8cm,上端有一個半徑約0.5cm的孔眼。標籤的內容和形式見附錄D(標準的附錄)。
7.2.3 產地標籤附在包裝容器內外,從包裝、運輸到播種的全過程均應保留。育成的苗木出圃時應分別苗批附以產地標籤。
7.3 每個種批都應填寫一份林木採種登記表,式樣見附錄E(補充件)。採種登記表上的種批號應同產地標籤一致。
8 標準的附錄
8 主要樹種種子成熟、採集和調製表 見附錄F(標準的附錄)。附錄A 林木結實量預測預報方法
A1 目測分級法目測採種林分的花、幼果和近熟果實數量,評定開花、結實等級,參考歷年結實情況和採收率、出籽率、估測該林分種子收穫量。
評定開花、結實等級採用豐、平、歉三級制。各等級標準如下:
豐:開花、結實多,為歷年開花,結實最高量的70%以上;
平:開花、結實中等,為歷年開花、結實最高量的30%~70%;
歉:開花、結實少,為歷年開花、結實最高量的30%以下。
A2 實測法
在採種林分內設定有代表性的若干塊標準地,每塊標準地內應有30~50株林木,採收全部果實並稱重,測量標準地面積,以此推算全林分結實量。參考歷年採收率和出籽率估測當年種子收穫量。
A3 平均標準木法
在採種林分內設定有代表性的若干塊標準地,每塊標準地內應有30~50株林木。測量標準地的面積,每木編號並測胸徑,計算出平均值。在標準地內(也可以標準地附近)選擇近似平均值的3~5株標準木,採收全部果實,求出平均單株結實量,乘以標準地母樹株數,即得標準地的結實量,以此推算全林分的結實量。參考歷年採收率和出籽率估測當年種子收穫量。
A4 標準枝法
在採種林分內隨機抽取10~15株樣木,在每株樣木樹冠的陰、陽兩面的上、中、下三層,分別隨機選取1m左右長的枝條作為標準枝,查數花朵、果實數,計算平均1m長枝條上的花朵、果實數,參考該樹種歷史上豐年、平年、歉年標準枝的花朵、果實數,評估結實等級和種子收穫量。
A5 可見半面樹冠估測法
在採種林分內,隨機抽取樣木50株以上,站在距離與樹高近似的一點,統計每株樣木可見半面樹冠的果實數並計算平均值,代入該樹種可見半面樹冠果實數與全樹冠果實數的相關方程,得出平均每株樣木果實數,乘以全林株數可得全林果實數。根據歷年採收率和出籽率估測種子收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