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松[武夷山市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林春松[武夷山市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林春松[武夷山市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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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松,男,漢族,1962年5月生,福建莆田人,1985年7月入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曾任武夷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2015年10月24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5年08月—1992年02月,崇安縣(武夷山市)林業局幹部;

1992年03月—1996年06月,武夷山市委組織部幹部;

1993年08月—1996年06月,中央黨校經管專業學習

1996年07月—1998年12月,武夷山市興田鎮黨委副書記;

1998年12月—2002年08月,武夷山市武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2年08月—2003年02月,武夷山市武夷鎮黨委書記;

2003年02月—2007年01月,武夷山市武夷街道黨工委書記;

2003年06月—2005年12月,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本科班畢業

2003年10月—2004年02月,武夷山市人大常委會助理調研員;

2004年02月—2007年02月,武夷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07年02月—2011年07月,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1年07月—2015年09月,武夷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市政府黨組成員。

人物事件

2015年10月24日,福建省南平市紀委對武夷山市委原常委、常務副市長林春松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2013年11月全省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以後,林春松欺騙組織,改用他人名義持有會員卡繼續打球。2013年6月18日至2015年8月16日,林春松在俱樂部打球163次,其中工作時間打球12次;同時,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高爾夫活動費用。經南平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南平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林春松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按正科級非領導職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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