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受之,清同治十二年(1873)生於新加坡潮僑富商家。少承父業, 與張永福、林義順等友善。一九()三年,受黃乃裳“種族革命救國”宣傳的影響, 開始投身國民革命, 捐資翻印鄒容的《革命先鋒》(後改名《圖存篇》)數千冊,散發於閩粵兩省。一九O四年因父喪歸國,行前資助黃乃裳及其門生陳芸生回潮州活動。接著以舊居“迎祥里”(今福記巷一號)供黃乃裳等作為發動東江閩南一帶革命的秘密活動點,並提供一切活動經費,又介紹盟弟許雪秋參加。另設總機關於上莆區宏安鄉“寄雲深處”。同年與黃乃裳、許雪秋、 陳芸生等組織“中華公司”革命機關,任總理。
一九0六年二月, 與張永福、林義順、沈聯芳、 陳楚楠等發起組織《中興日報》,任董事。繼則捐叻幣一萬四千元支援華南的革命活動。當黃岡、汕尾、欽廉、鎮南關、河口諸役, 皆踴躍捐輸以充軍費。黃岡起義失敗後,維持《中興日報》, 居留許雪秋、陳芸生、 肖竹漪、劉任臣、陳涌波等及其親屬百餘人,如夫人沈福端也予相助。又出巨款營救被港英當局拘捕而即將被引渡的余既成出獄,事震中外。一九O八年,在蔡厝港開辦中興石山, 以安置雲南河口戰役退到南洋的革命將士, 又介紹到各埠礦山、農場,解決了黃克強等數百人的職業。
武漢光復後,變賣新加坡所有產業回鄉,又賣田典地籌款。嫡配夫人辛福慈也同情革命,盡出私蓄。遂籌下巨資, 自備餉械,到廣州接受都督胡漢民“華僑北伐義勇軍標統”的委任。及和議告成, 潔身引退,從事地方建設。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二日,以憂憤國事,與孫中山同日逝世。身後蕭條, 因家財耗盡,諸子無一得高等教育,飄泊南洋群島為傭工。四子鳳文(牧野)能繼父志,堅持保護南洋革命史料和文物。
民國十八年。八日, 國民黨中央以林受之“慷慨毀家, 匡助國難”, 決議將其革命偉績編入黨史。抗戰勝利後祀於潮州忠烈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