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好

林先好

林先好,曾任青島市市北區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副局級)。 2017年1月,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青島市市北區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副局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12月6日,青島市紀委監察局網站發布訊息:青島市市北區委常委、副區長林先好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7年1月6日,據最高檢案件信息公開網訊息,青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青島市市北區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林先好(副局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經查,林先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有關企業和個人支付,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購物卡;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民事審判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處分決定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林先好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逮捕

2017年1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青島市市北區區委原常委、區政府原副區長林先好(副局級)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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